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lcg2023-015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新众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859-33705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ZLCG2023-01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仁市人民法院智慧法庭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30720004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参数项 修改部分数量及参数内容 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2 开标时间及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1日10:00 2023年08月18日10:00
3 商务要求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内供货完成并安装调试完成。质保期:质保期三年:服务器、智慧庭审系统(单庭)、智能庭审主机、语音识别系统、(书记员、审判员、当事人终端)、网络交换机、智能庭审主机、音频处理器、24路数字调音台、反馈抑制器、互联网庭审终端(此11项产品质保期三年,为保障产品的售后服务,需提供该产品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除上述11项产品外,其余产品保质期一年。其他要求:①中标后需派驻1人进入兴仁市人民法院进行运维服务1年,涉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提供承诺函)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完成并安装调试完成。质保期:产品质保期要求三年,为保障产品的售后服务,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其他要求:①中标后需派驻1人进入兴仁市人民法院进行运维服务2年,涉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提供承诺函)增加④中标后中标人需把原有庭审数据全部整合到新建智慧法庭平台,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 评分点1 企业实力及信誉:1、投标人连续获得3届及以上诚信示范企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缺一项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提供显示系统、运维管理系统相关的知识产权或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材料,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以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为准,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企业实力及信誉:1、投标人连续获得3届及以上诚信示范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或其所投智慧法庭产品的生产厂商具有三年内(2020年7月至今)同类业绩(含“智慧法庭”字样)。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则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有效合同复印件。3、投标人提供显示系统、运维管理系统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5 评分点2 产品质量保障:1、智慧庭审系统的生产厂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证书,具有CS4证书得3分,具有CS3及以下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满分3分。2、智慧庭审系统厂商需要具有良好的研发能力及研发体系,具有CMMI5得3分,具有CMMI4得2分,CMMI3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满分3分。3、智慧庭审系统的生产厂商具有企业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软件安全开发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同时具有3项得2分,具有2项得1分,具有1项及以下不得分,此项满分2分。4、智能庭审主机生产厂商需要具有良好的运维响应保障能力,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成熟度等级二级及以上,具有一级得3分,具有二级得1分,不具有不得分,此项满分3分。5、智能庭审主机生产厂家需要具有一体机设备的设计、开发和服务能力,提供终端生产厂家对应证书(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覆盖范围:计算机(一体机)设备的设计、开发和服务,满足得3分,不满足得0分,此项满分3分。6、设备运行在法院专网,为等级保护要求网络系统,要求智能庭审主机厂家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满足得3分,不满足得0分,此项满分3分。7、为保证本项目满足信创发展趋势,智慧庭审系统厂商需承诺智慧庭审系统能在信创环境下正常使用。提供承诺函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满分3分。 产品质量保障:1、智慧庭审系统的生产厂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证书,具有CS4证书得3分,具有CS3及以下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满分3分。2、智慧庭审系统的生产厂商具有良好的研发能力及研发体系,具有CMMI3以上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满分3分。3、智慧庭审系统的生产厂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如证书内容包括“数字法庭系统”字样的加0.5分,两个证书均包含加1分。不提供则不得分,此项满分3分。4、智能庭审主机生产厂商需要具有良好的运维响应保障能力,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成熟度等级三级及以上,具有一级得3分,具有二级得2分,具有三级得1分,不具有不得分,此项满分3分。5、智能庭审主机生产厂商需要具有庭审大要案实操保障经验,提供1份庭审大要案保障证明得0.5分,最高得3分;提供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6、设备运行在法院专网,为符合网络系统等级保护要求,要求智能庭审主机厂家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满足得3分,不满足得0分,此项满分3分。7、为保证本项目满足信创(国产化)发展趋势,智慧庭审系统的生产厂商需承诺智慧庭审系统能在信创环境下正常使用。提供承诺函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满分2分。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人请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仁市人民法院              
地    址:兴仁市            
联系方式:0859-36604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新众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兴义市印象兴义 3 栋 1701/03 号              
联系方式:0859-337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248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部小徐
电    话:0859-3370555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pdf
137.5KB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