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厂油库商储库储罐防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8/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8-0240734-dblh-000272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春霞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8/21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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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厂油库商储库储罐防腐工程施工 | ||||||||||||||||||||||||||||||||||||
项目编号 | 2018-0240734-DBLH-0002722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商储库区共计8具储油罐,其中30000m3汽油储罐3具、30000m3柴油储罐3具、10000m3汽油储罐2具。8具储油罐外壁局部均存在不同程度锈蚀,存在安全隐患,为消除商储库区8具储油罐的安全隐患,需对其进行外壁防腐处理,并对罐底板进行防水处理。项目已获得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2.3 实施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 2.4 工期: 总工期80日历日。 2.5 技术要求: 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并满足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要求。 2.6 工程保质期: 2年。 2.7 付款条件:施工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以甲方审定的竣工结算为准,一次性结算。预留合同价款3% 质量保证金后,其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结算手续。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下述工程量只是本项目的基本要求,详细工程量见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 2.2.1 对3具30000m3汽油储罐、3具30000m3柴油储罐、2具10000m3汽油储罐进行外壁防腐及罐底板防水; 2.2.2 储罐外表面及附件采用局部除锈处理,面积约为整体面积的40%,除锈级别为St3,涂漆方法为底漆采用环氧富锌底漆,中间漆采用环氧云铁防锈漆,面漆采用丙烯酸聚氨酯面漆,漆膜总厚度250μm;其余部分表面处理后喷涂底漆一遍,面漆两遍,厚度80μm。清除罐底板原有防水材料,采用CTPU材质,重新做罐底板防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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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的内容; (2)投标人须是2018年中国石油东北销售公司检维修承包商名录入围单位,资质类别及等级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并实施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且运行有效; (4)项目经理要具备一级建造师资质,具有成品油库建设经验,且无在建项目,现场作业人员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成立项目实施项目经理部,配备1名或以上专职安全管理员,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不得私自更换投标文件承诺到场的管理人员,更换一人次须进行相应处罚,处罚额度为中标总金额的1%,处罚内容将纳入施工合同,处罚金额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6)业绩要求:近三年已完成类似项目(成品油库防腐工程)业绩1项以上,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7)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3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基本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8)信誉要求: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近年没有影响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诉讼、不良记录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3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 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07-30 14:57: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08-03 1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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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付款方式:银行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在备注栏注明“DBXS -007招标文件费”。 4.2凡投标者,于2018 年7月30日至2018年 8月3日,将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电汇凭证扫描件、投标人报名信息表(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word版本各1份),发送至邮箱:zhaoyang03-hqc@cnpc.com.cn。招标机构确认后,通过电子邮箱向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已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可在招标文件发售开始之日起至开标前,持领取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领取纸版招标文件(加盖公章),领取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国际软件园F7座131房间。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保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附件1)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本次招标不提供招标文件邮购服务。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8-21 09:00:00.0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1日9: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国际软件园F7座112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申请人提交175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DBXS -007投标保证金”,且在开标前24小时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收款单位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需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勿密封到投标文件中,请随身携带)出席开标会。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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