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政法委员会高要区综治信息化建设视联网系统建设项目(视联网终端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3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758-220288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政法委员会高要区综治信息化建设视联网系统建设项目(视联网终端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政法委员会高要区综治信息化建设视联网系统建设项目(视联网终端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政法委员会
行政区域 肇庆市 公告时间 2020年11月10日 11:28
预算金额 ¥133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58-8365599
采购单位 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政法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高要区科隆街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杜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岗尾村村东大道南一巷15号一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8-2202885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政法委员会

项目名称:高要区综治信息化建设视联网系统建设项目(视联网终端设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为了按时完成中央综治办和国家有关部委关于综治信息化建设三项任务(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系统和“雪亮工程”的部署。根据: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33200-2016)中要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应与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安全、有效对接”、②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粤政[2017]134号《关于推进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全省综治视联网系统是全国综治视联网系统的延伸系统,为保证与中央无缝隙衔接,使用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视频会议系统平台和终端设备”、③中共肇庆市委政法委员会(肇政电[2018]74号)《关于加快推进综治视联网系统到村居综治中心建设招标采购工作的指引》中工作要求,高要区计划采购370套(区综治中心终端设备1套,镇街综治中心终端设备17套,村(社区)综治中心终端设备352套)视联网终端设备。

2、任何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须在本公示期内,书面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37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为了按时完成中央综治办和国家有关部委关于综治信息化建设三项任务(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系统和“雪亮工程”的部署。根据: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33200-2016)中要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应与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安全、有效对接”、②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粤政[2017]134号《关于推进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全省综治视联网系统是全国综治视联网系统的延伸系统,为保证与中央无缝隙衔接,使用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视频会议系统平台和终端设备”、③中共肇庆市委政法委员会(肇政电[2018]74号)《关于加快推进综治视联网系统到村居综治中心建设招标采购工作的指引》中工作要求,高要区计划采购370套(区综治中心终端设备1套,镇街综治中心终端设备17套,村(社区)综治中心终端设备352套)视联网终端设备。由于位于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具有符合条件,且具有独家授权视联网终端设备的唯一供应商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要分公司;因此,高要区370套视联网终端设备将全部向唯一供应商:“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要分公司”采购,并拟定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要分公司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第(1)种情形,拟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要分公司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南兴二路8号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11 月 10 日 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一)各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1:周继宏 工作单位:肇庆市高要区电化教育中心 职称:教师 意见:详见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2:欧光云 工作单位:肇庆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详见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3:刘三星工作单位: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 职称:高级讲师 意见:详见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4:陈建宁 工作单位:肇庆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详见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5:蔡远照 工作单位: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详见论证意见。

(二)专业人员小组综合意见: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申请单位提供的理由合理、充分,拟采购的供应商情况属实,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点规定,专业人员小组一致建议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地址:高要区科隆街8号

联系电话:0758-836559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102号

联系电话:0758-8399518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岗尾村村东大道南一巷15号一楼

联系电话:0758-220288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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