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鹤浦镇海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3.2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3/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bwy-xs-2022003
预算金额63.24万元
招标公司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芦跃总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琴琴0574-65979898
中标公司浙江清天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3.24万元
中标联系人周洪
公告正文
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鹤浦镇海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1 一、项目编号:NBWY-XS-2022003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鹤浦镇海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云华,施立钦,李丹丹,伍争峰(采购人代表),周洪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执行,收费基数为标的合同总金额,不足3000元按3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486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象山县鹤浦镇鹤西路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芦跃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017611 质疑联系人:赖哲 质疑联系方式:137360778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558号楼2-160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琴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979898、15888161601 质疑联系人:曾佳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979898、1588816160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13777136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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