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工程类】中国电建新能源公司中电建万宁漂浮式海上风电试验项目一期工程10万千瓦样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 |||||||||||||||||||||||||||||||||||||||||||||||||||||
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中电建万宁漂浮式海上风电试验项目一期工程10万千瓦样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0987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中电建万宁漂浮式海上风电试验项目一期10万千瓦样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琼发改能源函【2022】9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万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中电建(万宁)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万宁市东部海域。 2.2 项目建设规模:中电建万宁漂浮式海上风电试验项目一期10万千瓦样机工程位于项目南部场区,规划海域面积为226hm2,拟安装6台单机容量为16MW-18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220kV陆上升压站,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2回66kV海底电缆直接接入配建的220kV陆上升压站。 2.3 项目工期:45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06月01日。 2.4 招标范围: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总包;海域、土地征(占)用及补偿(永久用地、永久用海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如林业手续、土地复垦手续、施工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含概、预算)、科研,竣工图及设计评审;设备、材料的采购(不含生产车辆及船舶)、第三方监造、运输和管理;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试运行(含风电机组240h试运行);水保、环保专项设计、施工、监测和评估;安全监测工程;升压站入网前手续和并网验收手续办理;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工程移交工作;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FGW揭榜挂帅科研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另行约定);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其他:其他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初步验收、完工/竣工验收及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配合审计等全部工作中的任何项目及工作;不含送出工程。 2.5分界点 2.5.1陆上升压站满足本项目运行需要,工程内容详见第七章第七条《价格清单》。2.5.2根据FGW科研工作的需要,投标人可以将其中两台样机的设计工作分包给其他分包人承担(以动态海缆为界),此部份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费用另行协商。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中标人数量:1名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一项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已完工的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完工证明、表扬信)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风电、水电等工程项目经理。 3.2 其他要求:计划工期:中电建万宁漂浮式海上风电100万千瓦试验项目一期(20万千瓦)工程分两阶段进行。本次招标仅针对第一阶段工程建设安装6套风电机组及一座配套220kV陆上升压站; 工期:计划总工期15个月;计划2024年4月11日前完成首台风机并网发电;2024年6月30日前第一阶段全部六台风机并网发电,具体以现场实际开工时间为准。工程里程碑计划表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分界点:陆上升压站满足本项目运行需要,工程内容详见第七章第七条《价格清单》;根据FGW科研工作的需要,投标人可以将其中两台样机的设计工作分包给其他分包人承担(以动态海缆为界),此部份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费用另行协商。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风电、水电等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 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风电、水电等工程项目副经理职务。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19人,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2)项目副经理、设计负责人(3)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4)项目总工(5)安全总监(6)安全环保负责人(7)质量工程师(8)进度工程师(9)合同工程师(10)采购工程师(10)土建工程师(11)电气工程师(12)机械工程师(13)专职安全员2人(14)试验管理(15)档案管理等。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为勘察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牵头勘察设计单位须满足上述第3.1.1项的要求,其他联合体成员为勘察设计单位(如有)须满足资质条件:具有不低于第3.1.1项的要求。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如有): (1)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以下资质之一:A.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B.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C.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D.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施工单位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其中一方在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一项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已完工的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完工证明、表扬信)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联合体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提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建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3日 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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