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闽建厦门-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茂前路(民安大道-内垵大道)工程军用光缆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军用光缆迁改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闽建招字(2024)第048号
预算金额
100万元
招标公司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赖工0592-571569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卢工0592-2207298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闽建厦门-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茂前路(民安大道-内按大道)工程军用光缆迁改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招字(2024)第048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茂前路(民安大道-内按大道)工程军用光缆迁改工程(施工)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投融资,招标人为厦门火 炬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顶管1xΦ110PE管道共72 米②新建1xΦ110PB 管道共2015米③新建lx Φ110GG管道共35米④布放GYTA53- 24B1管道光缆2.2千米;⑤光缆接续2头;⑥砌筑人孔及安装井盖共21套,标石(含标石 套)50套,人井标识牌21块,地面标识牌10块,光缆标识牌23块,警示牌2块⑦光缆接头并组 织割接测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总投资额约100万元。招标范围和内容通信 线路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包括管道部分、光缆部分、通信工程等专业工程, 具体详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茂前路(民安大道-内按大道)工程军用光缆迁改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茂前路(民安大道-内按大道)工程军用光缆迁改工程(施工))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通信工程施工 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5.1 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 5.2 能够为军队提供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 安全和环境标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设施设备和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 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 公告之日起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年度财务报 告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不含投标 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7信用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 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m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 罚期内)。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参加招标活动前 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 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到厦门市湖里区坂上社37号火炬新科广场2号楼B区1108室(招标代理 机构名称及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湖里区坂上社37号火炬新科广场2号楼B区1108室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8日09 时 0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坂上社37号火炬新科广场2号楼B区1108室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茂前路(民安大道-内按大道)工程军用光缆迁改工程(施 工)已由建设单位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 融资,招标人为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顶管1xΦ110PE 管道共72米:②新建1xΦ110PB管道共2015米:③新建lxΦ110GG 人孔及安装井盖共21 套,标石(含标石套)50套,人井标识牌21块,地面标识牌10块,光缆标识牌23块,警示牌2 块;⑦光缆接头并组织割接测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总投资额约1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通信与广电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通信线路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包括:管道部分、光 缆部分、通信工程等专业工程,具体详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发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以监理出具开工令为准;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为/;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5.1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3.5.2 能够为军队提供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 安全和环境标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3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设施设备和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须提供书面承诺 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 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 标公告之日起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年度财务 报告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不含投 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7 信用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 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m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处罚期内)。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参加招标活动 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30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厦门市湖里区坂上社37号火炬新科广场2号楼B 区1108室(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资 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手续。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8日09时00分,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坂上社37号火炬新科广场2号楼B区1108室会议室(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五楼 联系人:赖工 电 话:0592-57156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坂上社37号火炬新科广场2号楼B区1108室 联系人: 卢工 电 话: 0592-2207298 电子邮件: minjianzhaobiao@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p3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3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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