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9.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18537
(三)预算金额:198,000.00
(四)采购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0月30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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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舒 3633296
采购单位: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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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人员要求:符合相关专业资质证书 -第1页- | 根据本单位的服务 需求并根据本单位 日常管理工作的实 际需要,提供非诉 讼(复议)法律服 务及诉讼(复议)代理服务。1、向本 单位提供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信息,应 本单位要求,就行 政管理工作中涉及 的法律问题提出法 律意见; 2、对本 单位起草或者拟作 出的青苗及地上附 着物补偿及土地清 理的程序性文书,从法律方面提出修 改和补充建议,对 拟签订的青苗及地 上附着物补偿协议 书进行法律审查并 签字确认; 3、协 助修改、审查法律 文件、补偿协议或 者以本单位为一方 当事人的经济合 同; 4、为本单位 的日常工作提供综 合法律咨询服务,包括行政行为的职 权依据、法定程 序、调查取证、文 书案卷等方面; 5、为本单位土地清 理工作提供全流程 跟踪法律服务,协 助业务人员依法依 规完成补偿、清理 工作;6、工作过程 中,指导、协助业 务人员依法依规留 存、记录清理过程 的证明资料,同时 为可能产生的行政 复议、行政诉讼等- |
1 |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11月 | 案件进行证据准 备;7、参与处置疑 难复杂事项,特别 是重大、复杂、疑 难、紧急问题,协 助对相对人进行说 服沟通工作; 8、指导业务人员履行 职责,就土地清理 前的实施方案和清 理后遇到的法律疑 难问题提供专业建 议和意见; 9、协 助本单位处理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信 访事项等的处理或 答复; 10、协助业 务组做好工作档案 资料的整理、存档 工作,根据需要向 本单位进行工作汇 报,听取本单位工 作意见;11、应本 单位要求,对行政 人员进行法律方面 的业务培训,协助 本单位进行法治宣 传;12、参与处理 涉及本单位的尚未 形成诉讼的行政纠 纷、民事纠纷、经 济纠纷和其他纠 纷; 13、接受本单 位委托代理本单位 参加行政复议、行 政诉讼、民事诉 讼,分析案情并提 出办案思路,指导 收集证据、代为进 行答复或答辩、出 庭应诉等,维护本 单位依法行使行政 职权及其他合法权 益; 14、与本单位 业务相关的其他常 规法律服务。 | 1 | 198,000 项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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