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格林生活广场退红空间地面改造及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19.1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zb(2021)-011
预算金额219.1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科迪0574-872985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27
公告正文
正文内容:
格林生活广场退红空间地面改造及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格林生活广场退红空间地面改造及地下管网改造工程 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鄞发改审批【 2021】17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为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由 宁波市鄞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

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2191727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格林生活广场退红空间地面改造及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5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8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 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肆万整

提交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方式提交;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收款人(全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湖支行

帐号:393572394313

联系电话:0574-83088031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826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汇款,注册分支机构汇款的无效,现金缴纳的无效(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ZH-ZB(2021)-011)及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开标时投标单位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和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08270930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堇山东路517号中河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金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朱科迪、许爽、唐虹波

话:0574-8729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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