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市雨花台区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项目 JSZC-320114-ZTHT-G2024-000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0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4-ZTHT-G2024-0006
项目名称:南京市雨花台区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4.400000万元(采购包1:60.880000万元;采购包2:60.880000万元;采购包3:60.880000万元;采购包4:60.880000万元;采购包5:60.8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预算总金额:人民币304.4万元,分设5个分包,总批次数不少于3044批次。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得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 (2)最高限价:本项目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33类食品列出的各产品检验检测费用市场指导价为基准价的100%为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每批次所有费用设定最高限价为1000元/批次。供应商按每批次的单价报折扣率,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投标多个分包的投标人不同分包的投标报价应一致。
采购需求:
为确保南京市雨花台区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承担南京市雨花台区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项目工作任务。本次监督抽检总批次约为3044批次,类型包括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用农产品、餐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全环节检测,详见《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由采购人按照相应分包号分配给各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本招标项目的最小招标单位为分包,按每个分包进行投标、评标。共计选取5家。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做特别标注或说明即适用所有分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用信用承诺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包2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包3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包4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包5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 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即《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33项食品检验项目,所需资质覆盖率≥90%。(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投标人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 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即《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33项食品检验项目,所需资质覆盖率≥90%。(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3
1.投标人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 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即《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33项食品检验项目,所需资质覆盖率≥90%。(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4
1.投标人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 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即《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33项食品检验项目,所需资质覆盖率≥90%。(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5
1.投标人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 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即《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33项食品检验项目,所需资质覆盖率≥90%。(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本次采购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
供应商按《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2.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响应)截至日前,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2.2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2.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4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5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竹影路5号8楼
联系人:薛晶宇
联系电话:52882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通华泰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明匙路89-5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795904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8795904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