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南山公园彬湖文旅康养度假区-南山诗府建设项目地块(地块编码:6103313990009)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咀头镇拐里村,地块东至陕西东亚大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陕西东亚大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太白雲鼎实业有限公司,北至拐里村耕地,地块中心坐标为:E107.35499°,N34.04641°。地块总面积为65946m2(合98.92亩),其中建设用地63736m2(合95.61亩),代征绿化、道路用地2210m2(合3.31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调查的地块,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已实际开发利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太白南山公园彬湖文旅康养度假区-南山诗府建设项目地块原用途为未利用地和农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基于以上法规和政策要求,同时依据《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关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告知书》(宝环告字[2024]1号),本次对该项目地块内土地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土地使用权人为陕西彬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调查组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评价。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与运输等,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土壤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调查地块周边区域工业企业不会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因此,本次调查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规划用地质量要求,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目前报告已完成并送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对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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