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裸光纤及配套波分租赁服务采购
金额
116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11-bc2200101195af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招标联系人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晓02367707439
中标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5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5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裸光纤及配套波分租赁服务采购
一、项目编号:0611-BC2200101195AF(招标文件编号:0611-BC2200101195AF)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裸光纤及配套波分租赁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三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58.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西段156号
中标(成交)金额:5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包一:裸光纤及配套波分租赁服务(主线)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实施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日历日内,交付采购人并提供线路质量测试情况。(1)交付时间。中标运营商需在合同签订后2周内开通裸光纤,并交付配套波分等设备,3周内完成波分设备的集中纳管。(2)调测观察期。从交付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为调测运行观察期。(3)正式启用时间。2023年1月1日起 | 详见磋商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 包二:裸光纤及配套波分租赁服务(备线)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实施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日历日内,交付采购人并提供线路质量测试情况。(1)交付时间。中标运营商需在合同签订后2周内开通裸光纤,并交付配套波分等设备,3周内完成波分设备的集中纳管。(2)调测观察期。从交付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为调测运行观察期。(3)正式启用时间。2023年1月1日起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伶、李红、蓝发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一)供应商成交后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采购类型:货物采购100以下 1.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8700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87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号
联系方式:梁先生02367677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
联系方式:胡晓023677074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晓
电 话: 67707439
竞争性磋商-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裸光纤及配套波分租赁服务采购20220928定稿.doc 竞争性磋商-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裸光纤及配套波分租赁服务采购20220928定稿.doc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项目编号:0611-BC2200101195AF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裸光纤及配套波分租赁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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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目录二○二二年九月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七、联系方式-4-六、其它有关规定-4-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四、磋商有关说明-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二、资金来源-3-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9-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9-二、技术及质量要求-6-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6-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6-八、其他-5-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1-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五、知识产权-10-四、付款方式-10-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9-二、报价要求-9-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6-一、磋商费用-16-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6-四、采购终止-15-三、无效响应-14-二、评审标准-13-
八、交易服务费-19-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8-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7-五、成交通知-17-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7-三、磋商要求-16-
二、技术部分-29-一、经济部分-2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6-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1-十、项目验收-19-九、签订合同-19-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接受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裸光纤及配套波分租赁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第一篇采购邀请书五、其他资料-38-四、资格条件-33-三、商务部分-31-
分包号 | 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年)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一 | 裸光纤及配套波分租赁服务(主线) | 60 | 1 | |
二 | 裸光纤及配套波分租赁服务(备线) | 60 | 1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央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120万元。二、资金来源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9月28日)起三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9日工作时间09:00-12:00,14:00-17:00)四、磋商有关说明2.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参与磋商,需提供其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格式自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七)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10:00(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10:00(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四)报名方法:在报名时间内,投标人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93406549@QQ.com(邮箱)。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六、其它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电话:(023)67677073联系人:梁老师(一)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七、联系方式(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地址: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902室传真:(023)67707439电话:(023)67707439联系人:胡晓(二)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号
二、技术及质量要求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八、其他
分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一 | 裸光纤及配套波分租赁服务(主线) | 1套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 |
二 | 裸光纤及配套波分租赁服务(备线) | 1套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 |
本技术要求共有“★”指标11项,“#”指标9项,“△”指标3项(三)技术要求服务内容:裸光纤及配套租赁服务两套(主备线路各一套)。租用期内,提供线路起止点运营商设备的安装、调试、升级、更新、纳管等设备运维管理服务不再收取费用;提供线路起止点割接、接口变更、重要时期保障等技术支持服务不再收取费用。提供7*24小时故障申告热线,指定专门的大客户业务联系人和技术负责人。(一)项目概况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
1 | 项目背景 | 本项目是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以下简称重庆人行)采购2套裸光纤及配套波分租赁服务,用于满足同城两个数据中心间核心设备联网需要。每套服务含1条裸光纤和1对(2台)波分复用设备。 |
2 | 执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相关要求 |
3 | 项目目标 | 完成服务租赁,支撑网络正常运转。 |
4 | 项目内容 | 采购2套裸光纤及配套波分租赁服务 |
5 | 项目范围 | 裸光纤及配套租赁服务 |
6 | 重要性分析 | 一般 |
7 | 与前期项目的关系 | 无关联 |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材料及方式 |
1 | △ | 1.1总体需求 | 本项目是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以下简称重庆人行)采购2套裸光纤及配套波分租赁服务,用于满足同城两个数据中心间核心设备联网需要。每套服务含1条裸光纤和1对(2台)波分复用设备。 | 否 |
2 | △ | 1.2总体标的 | 1.2为保障网络的高稳定性和高可靠性,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所含2套服务互为冗余,本次采购将选取两家得分最高的电信运营商为我部提供服务,每家电信运营商提供1条裸光纤和1对(2台)波分复用设备服务。甲方重庆人行提供业务需求,各电信运营商作为乙方按业务需求提供裸光纤、波分设备及相关技术保障服务,并在合约期内负责线路和设备的监控运维、波分业务保障、设备维修、软硬件升级改造等内容,确保满足我部各项业务需求。 | 否 |
3 | ★ | 2.1起止地点 | 起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号重庆人行渝北数据中心机房。终点:重庆市南岸区开源大道601号重庆人行东港数据中心机房。 | 否 |
4 | ★ | 2.2质量指标 | 起止点间总光衰小于30dB,往返延时小于等于5ms,错包不超过2个/天。 | 否 |
5 | # | 2.3裸光纤时间要求 | (1)交付时间。中标运营商需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开通裸光纤。(2)调测观察期。从中标运营商完成交付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调测运行观察期。(3)正式启用时间。2023年1月1日起。 | 提供投标人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
6 | △ | 3 波分设备要求 | 波分设备成对部署,每台波分需求按照3.1至3.5条款要求执行。 | 否 |
7 | ★ | 3.1业务接口 | 设备波分侧(线路业务处理板)板内提供不少于2个物理接口(含2个不低于100G处理性能的模块),每个接口带宽不低于100Gbit/s,总带宽不低于200 Gbit/s。设备用户侧(支路业务处理板)支持提供不少于18路10G业务接口,提供不少于20路1G业务接口(每个接口可灵活选插光模块或电模块);18路10G业务接口须分配在至少2块支路板卡上,每块10G支路板都支持灵活配置FC800的SAN业务接口;设备单槽位容量200G以上,整机交叉容量大于3T以上;板卡深度均为300mm,单槽位设计。子架可通过增加交叉板配置数量提升子架交叉能力。 | 提供设备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8 | ★ | 3.2性能指标 | 设备采用OTN传输平台实现多业务的统一传输,单业务槽位容量200G以上,整机交叉容量大于3T、子架VC4/VC12低阶交叉能力大于80G。 | 提供设备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9 | # | 3.3运维需求 | 合约期内,运营商负责设备的7*24小时监控运维、波分业务保障、设备维修、软硬件升级改造等内容,并按照我部实际需求,提供设备运维操作支持等技术服务。 | 否 |
10 | ★ | 3.4其他需求 | 设备配置框内保护功能,切换时长为毫秒级,确保用户侧网络无感知;设备具备电源冗余。 | 否 |
11 | # | 3.5时间要求 | (1)交付时间。中标运营商需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设备,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集中纳管。(2)调测观察期。从中标运营商完成交付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调测运行观察期。(3)正式启用时间。2023年1月1日起。 | 提供投标人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
12 | ★ | 4.1线路类型 | 提供的线路为裸光纤; | 否 |
13 | ★ | 4.2线路可用性 | 单条链路可用性不低于99.9%; | 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
14 | # | 4.3线路恢复时间 | 单条链路中断恢复时间:除不可抗力(战争、洪水、地震、市政施工等)原因外,通信故障处理时限为:15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恢复(重大故障除外)。 |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5 | ★ | 4.4裸光纤特性 | 投标人提供的裸光纤为物理4芯裸光纤; | 否 |
16 | ★ | 4.5技术支持服务 | 免费提供线路起止点运营商设备的安装、调试、升级、更新等设备运维管理服务,免费提供线路起止点割接、接口变更、重要时期保障等技术支持服务。 | 否 |
17 | # | 4.6联系人 | 提供7*24小时故障申告热线,指定专门的大客户业务联系人和技术负责人。 | 否 |
18 | ★ | 4.7裸光纤质量 | 投标人提供的裸光纤起止点间光衰小于30dB,延时≤5ms。 |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9 | # | 4.8时延要求 | 投标人提供的裸光纤保证稳定的低时延能力,时延变化范围不超过10% | 否 |
20 | # | 4.9可扩展性 | 投标人提供的裸光纤及波分设备可根据采购方的需求进行快速灵活扩展。 | 否 |
21 | # | 4.10监控服务 | 合约期内,运营商负责波分设备的7*24小时监控运维、波分业务保障、设备维修、软硬件升级改造等内容,并按照我部实际需求,提供设备运维操作支持等技术服务。 | 否 |
22 | ★ | 4.11原厂服务 | 合约期内,运营商所提供的满足本采购需求的波分设备需具备设备原厂质保及售后服务。 | 否 |
23 | # | 4.12专属服务 |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业务特点及服务需求,制定差异化服务举措,设立专属服务保障机构并提供专属服务。 |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交付时间。中标运营商需在合同签订后2周内开通裸光纤,并交付配套波分等设备,3周内完成波分设备的集中纳管。投标人必须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日历日内,交付采购人并提供线路质量测试情况。(一)服务期:本项目一招3年,合同1年1签,在甲方预算经费有保障且服务质量得到甲方认可的条件下可续签合同,但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2.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1.采购人可根据合同及技术需求书和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三)验收方式(二)服务地点: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渝北数据中心机房、东港数据中心机房。(3)正式启用时间。2023年1月1日起。(2)调测观察期。从交付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为调测运行观察期。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报价为年租赁费用报价。为便于总额控制和评标,投标人须按照项目服务需求中两套裸光纤及波分报单价和总价(合同金额以实际签订的数量计算)。报价包括完成专线开通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投标人如有漏项,则默认为此项费用已经包含在总报价中)。※二、报价要求3.2线路起始地点数据连通。3.1提供的服务与响应文件及承诺一致,质量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3.只有当下列条件满足时,才视同验收合格: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投标人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1.2现场响应成交投标人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1电话咨询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投标人在服务质保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四、付款方式4.故障响应时间要求:每年12月底,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本项目《年度运维服务报告》。投标人根据提供服务点确切地址、服务人力资源、属地保障、统一热线、巡检服务、故障处理、故障分析、备品备件、仪器工具、服务承诺、响应时间等内容自行拟定服务方案(格式自定)。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二)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投标人应负责解决相关纠纷、确保合同正常履行,并独立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若采购人因此产生任何费用或损失,采购人有权向成交投标人追偿。五、知识产权付款节点(进度)付款条件付款比例(或金额)资金支付方式备注1合同签订日至每个服务年的6月30日前。100%划账支付按年付款付款节点(进度)付款条件付款比例(或金额)资金支付方式备注1合同签订日至每个服务年的6月30日前。100%划账支付按年付款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一、磋商程序及方法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六、其它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标注部分。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代表重要指标,不满足或低于该指标扣3分,共计_9_项,共计最高扣_27_分;△表示一般指标项,不满足或低于该指标扣_3_分,共计_4_项,共计最高扣_12_分。#指标、△指标合计最高扣_39_分。二、评审标准注:当包1包2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为同一供应商时,其中包2由该包第二成交候选人中标。(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技术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10%) | 10分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
2 | 技术部分(45%) | 40分 | 2.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35分。2.2.扣分条款:I 重要参数[采购需求中带(★)号标注的部分] 有1条不满足的,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II一般参数[采购需求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 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3分,扣完为止。 | 根据技术条款差异表响应情况和证明材料、方案、承诺书进行评价。 |
2 | 技术部分(45%) | 3.交付时限(5分) |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日历日内全部完成开通交付,每提前1个日历日开通得1分,最高得5分。 | 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45%) | 4.企业业绩(5分) | 2017年1月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波分租赁、裸光纤租赁,或波分和裸光纤同时租赁),合同金额≥25万元/年(含)的,每提供1项得2分;合同金额≥15万元/年,但<25万元/年的,每提供1项得1分;合同金额≥10万元/年,但<15万元/年的,每提供1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有效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 | 商务部分(45%) | 5.企业资质(25分) | A.投标人是国家级互联网络骨干直联点建设工作参与单位的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B.投标人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C.投标人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D.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E.投标人具备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301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F.投标人具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G.投标人具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5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商务部分(45%) | 6.企业资信(7分) | 投标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获得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信用评价,连续获得3次A级评价,且至少获得优秀A级评价两次可得标准分7分;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连续获得3次A级评价,且至少获得一次优秀A级评价的得5分;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连续获得3次A级评价,但未获得优秀A级评价得2分。其余情况或未提供证明的不得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商务部分(45%) | 7.服务质量(8分) | 7.服务质量(8分)7.1单条链路中断恢复时间:除不可抗力(战争、洪水、地震、市政施工等)原因外,通信故障处理时限为:15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恢复(重大故障除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2提供7*24小时故障申告热线,指定专门的大客户业务联系人和技术负责人。7.3投标人提供的裸光纤保证稳定的低时延能力,时延变化范围不超过10%;7.4投标人提供的裸光纤及波分设备可根据采购方的需求进行快速灵活扩展; 7.5合约期内,运营商负责波分设备的7*24小时监控运维、波分业务保障、设备维修、软硬件升级改造等内容,并按照我部实际需求,提供设备运维操作支持等技术服务。7.6投标人根据采购人业务特点及服务需求,制定差异化服务举措,设立专属服务保障团队并提供专属服务。(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服务质量7.1至7.6同时满足得8分,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 | 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三、无效响应
(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磋商费用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响应文件三、磋商要求(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修正错误(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联合体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响应文件组成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二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一)供应商成交后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七、采购代理服务费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
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500-200)×0.78%=2.34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八、交易服务费账号:3100023419200023047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分行五里店支行单位全称: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九、签订合同
(3)验收方式1.采购人可根据合同及技术需求书和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2.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3.只有当下列条件满足时,才视同验收合格:3.1提供的服务与响应文件及承诺一致,质量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3.2线路起始地点数据连通。(2)验收时间2023年1月1日前采购人(需求部门)拟邀请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需求部门)科技处(1)验收主体十、项目验收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裸光纤及配套波分设备租赁项目服务合同(样表)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6)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5)验收内容按采购需求。(4)验收程序1.本项目供应商向本项目需求部门提交服务交付报告;2.本项目需求部门组织本项目供应商联合开展项目验收测试工作;3.验收合格,由双方具体经办部门盖章的验收报告。
裸光纤详细情况附表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磋商项目名称 | 服务项目 | 数量 | 型号 | 价格(万元/年) | 详细情况 | |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线路集中租赁项目 | 裸光纤 | 1条 | 裸光纤 | 详见附表一:《裸光纤详细情况》 | ||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线路集中租赁项目 | 配套波分 | 1对 | 裸光纤 | 详见附表二:《波分设备配置清单》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一)乙方负责整个传输线路的开通以及开通后日常网络的正常运行及维护,甲方负责其内部网络的运行维护。(二)甲、乙双方网络设备更换或升级时,应提前十五日通知对方,以便作好相应配合,保证双方网络的正常运行。(三)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最新的网络技术信息和解决方案,提供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及安全检测等多方面的支持,提供电信级的网络运行质量保证。(四)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通信中断,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通信中断(需双方确认),单次连续中断时间达3小时以上,免去当日租金;单月中断时间累计达72小时以上,免去当月租金。(五)由于甲方自备设备故障或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电路故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六)因乙方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租用电路的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同时乙方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线路。若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或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就此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七)乙方为甲方提供7*24小时故障申告热线,乙方为甲方指定专门的大客户业务联系人和技术负责人。技术服务专席热线为 。(八)已方负责对本合同约定的裸光纤及波分设备的7*24状态监控,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甲方。(九)单条线路可用性不低于 99.9%;(十)单条链路中断恢复时间:除不可抗力(战争、洪水、地震、市政施工等)原因外,通信故障处理时限为:15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恢复(重大故障除外);(十一)乙方免费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营商设备的安装、调试、升级、更新等设备运维管理服务。合约期内免费提供线路起止点割接、接口变更、重要时期保障等技术支持服务。(十二)乙方根据甲方业务特点及服务需求,制定差异化服务举措,设立专属服务保障机构并提供专属服务。(十三)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制定详细的建设方案,方案中需明确主要设备型号、数量等内容。 | ||||||
二、验收及交付方式1.甲方可根据合同及技术需求书和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2.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3.只有当下列条件满足时,才视同验收合格:3.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与响应文件及承诺一致,质量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3.2线路起始地点数据连通。4.交付时间4.1交付时间。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2周内开通裸光纤,并交付配套波分等设备,3周内完成波分设备的集中纳管。4.2调测观察期。从乙方完成交付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调测运行观察期。4.3正式启用时间。2023年1月1日。5.验收程序:5.1乙方向甲方本项目需求部门提交服务交付报告;5.2甲方需求部门组织本项目乙方联合开展项目验收测试工作;5.3验收合格,由双方具体经办部门签署验收报告。 | ||||||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应自行提供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并保证连接到租用电路上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取得进网许可证。2.甲方应为乙方数据专线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如电力、施工场地、与物管及城管的协调等)。3.甲方负责数据专线开通后甲方投入设备的软、硬件调整、调测,同时拥有这些设备的产权。甲方保证上述工作不影响乙方系统的正常运行。4.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使用租用带宽,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用数据专线以转借、出租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5.本协议涉及的在甲方机房的由乙方投入的相关设备,甲方负有妥善保管之义务。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租用费用等相关费用。(二)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严格按协议中甲方提供的接入点地址进行相应接入。2.接入点地址若有变更,须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变更事宜,乙方严格以双方签字盖章合同为实施依据,乙方不负责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线路中断及其他损失。3.本次项目中乙方只提供光纤线路、传输设备,乙方对其投入的传输和其他设备拥有产权,未经乙方的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有、使用。4.双方责任范围:甲方总部通过 以太网 接口与乙方设备连接;甲方分支机构端通过乙方提供 以太网 接口连接甲方设备。双方以各自投入的设备为界,乙方负责责任范围内的传输线路的开通和调试,甲方负责责任范围内网络及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并保证上述工作不影响乙方系统的正常运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系统故障甲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乙双方承诺提供或使用此类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一切后果由违反方自负。2.甲方承诺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服务用于进行非法国际话务转接、落地,不将所租用电路擅自提供给他人使用或为来历不明的话务提供传输服务,否则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根据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和第六十二条的内容,双方承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4.若有一方违反上述规定,非违反方有权立即停止提供或使用此类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 ||||||
四、付款方式:(一)乙方在提供的裸光纤开通且配套波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通知甲方开展验收,甲乙双方对传输线路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自服务期首日开始计费。(二)后期如遇甲方地址变动需进行专线地址搬迁,根据搬迁距离和实施难度,双方协商确定每条线路的搬迁费用。(三)费用支付:本项目采取一次性费用方式,在项目验收后支付该服务期的全部费用,最迟支付时间为服务期当年6月30日。后续2年若甲方继续使用乙方裸光纤及配套波分服务,则甲方采取按年预付费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0日内,支付本服务期线路专线租用费。乙方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线路租用减免费部分,在当期扣除相应费用。若甲方擅自向上述指定账号以外的账户支付任何费用的,视为甲方未履行相应付款义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应当继续履行其支付义务。 (四)协议总金额人民币 元(含税价)(大写: )。 | ||||||
五、保密条款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甲方对重要数据有特别保密要求的,需甲方自行将数据进行加密或脱密等处理后交予乙方,乙方对未经甲方加密/脱密等处理的重要数据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二)若甲方违反本协议将乙方提供的服务用于进行非法国际话务转接、落地,将所租用电路擅自提供给他人使用或为来历不明的话务提供传输服务,甲方应赔偿乙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甲方如果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足额付款,乙方有权中断对甲方的通信服务并每日加收所欠费用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达 30 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 | ||||||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因甲方追究乙方责任而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诉讼的其它部分。 | ||||||
八、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协议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免责。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及时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15)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同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若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未及时通知对方或者未采取相应措施导致损失扩大,该方仍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九、其他约定事项:(一)采购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三)本合同一式_6_份, 需方_4_份,供方_2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四)租用期限。(1)本合同确定的租用期限为壹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2)在数据专线租用期间,任何一方都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若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租用期限按实际服务期限计算。(3)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国家相关政策不发生变化,采购单位经费预算有保障,且甲乙双方无书面异议的前提下,本项目合同可按年续签,但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本协议内容对于续展期仍有约束力。(4)本协议、补充协议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合作双方的授权代表书面签字、盖章后始得生效,如乙方签字人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 ||||||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签定时间: |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签定时间: | |||||
备注: |
起点 | 止点 | 服务类型 | 备注 |
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号 | 重庆市南岸区开源大道601号 | 裸光纤租赁服务。 | 裸光纤为物理4芯裸光纤 |
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注:波分设备与裸光纤配套使用,放置地点与裸光纤起止点相同。波分设备配置清单附表二:
设备型号 | 部件名称 | 部件详细信息 | 备注 |
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部分评分办法中要求的承诺函等,格式自定)(一)技术条款差异表二、技术部分(二)明细报价表(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二)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务部分评分办法中要求的资料等,格式自定)(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二)明细报价表年月日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
2.该表可扩展。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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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技术条款差异表二、技术部分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序号 | 项目技术需求 | 技术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部分评分办法中要求的承诺函等,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
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
序号 | 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四、资格条件4.服务质量(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企业资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企业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企业业绩(提供有效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务部分评分办法中要求的资料等,格式自定)
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
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
(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五、其他资料2.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参与磋商,需提供其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格式自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年月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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