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综合馆(冰球馆游泳馆)建设项目1250㎡标准泳池恒温恒湿设备系统
金额
41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my-xjty-gc001
预算金额419万元
招标联系人俞瑾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晶茂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杰190182630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5
公告正文

新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综合馆(冰球馆游泳馆)建设项目 1250㎡标准泳池恒温恒 湿设备系统
(招标编号:JMY-XJTY-GC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综合馆(冰球馆游泳馆)建设项目 1250㎡标准泳池恒温恒湿设 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19 万元,招标人为南通四 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250㎡标准泳池恒温恒湿设备系统,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综合馆(冰球馆游泳馆)建设项目 1250㎡标准泳池恒温恒 湿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综合馆(冰球馆游泳馆)建设项目 1250㎡标准泳池恒温恒湿 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有效 的法人资格、具备以下设备采购及安装企业;
2 资质要求:
2.1 所有投标人需经严格的资格审查,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有与工程相应的技术经济实力及不少于三年的施工业绩;即投标人近 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类似工程业绩数量不少于 2 项,单项金额不少于 400 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3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与条例。投标时在疆内建筑市场不良记 录公示期外)投标单位必须在 3 年内没有任何工程诉讼案件同时近 3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2.4 投标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全过程的所有费用;
2.5 其他说明:
2.5.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2.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28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需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或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3)业绩证明材料;报名费 1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5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晶茂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5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晶茂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 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俞瑾、闫震
电 话:133320998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晶茂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 666 号 1-04 栋 30 层 联 系 人: 王杰、刘宗文
电 话: 19018263011
电子邮件: 49311702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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