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承德市兴隆县长城十里春风镇安置房变配电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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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兴隆县六道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承德鸿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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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5-23 17: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13 09:30 |
承德市兴隆县长城十里春风镇安置房变配电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兴隆县长城十里春风镇安置房变配电工程项目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4]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六道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六道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电采暖箱式变压器3台;居民照明箱式变压器1台;箱变基础4座。新建10kV架空线路一回,架空线路水泥杆共11基;配套加装交流三相隔离开关4组、避雷器12只、拉线9条。10kV线路电缆下杆至箱变敷设电缆线路4回,新建0.4kV电缆线路94回。新建0.4kV配电箱24台、0.4kV电缆分支箱2台(一进五出)、配电箱基础22座、电缆井56座。混浇筑排管总长1.494km,4孔排管385米、6孔排管505米、9孔排管444米、12孔排管50米、16孔排管95米、20孔排管15米。(建设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二道河村。(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资金来源: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2.5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肆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3 17:00至2024-05-3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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