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沣华熙城项目一期10套房屋所有权拍卖项目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j-2024-000119-c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艳茹
招标代理机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沣华熙城项目一期”10套房屋所有权拍卖项目

项目编号

 SJ-2024-000119-C04

拍卖起拍价(元)

标的1号楼1单元32层04户面积109.71m2 起拍价1205713元

标的1号楼2单元19层02户;面积98.53m2 起拍911403元

标的2号楼1单元14层03户;面积99.04m2 起拍977525元

标的2号楼2单元4层04户;面积122.74m2 起拍1752236元

标的3号楼1单元11层04户;面积110.60m2 起拍1142498元

标的4号楼1单元28层02户;面积99.29m2 起拍1047013元

标的5号楼1单元16层04户;面积109.00m2 起拍1187010元

标的1号楼1单元33层03户;面积98.53m2 起拍979881元

标的2号楼2单元18层02户;面积98.94m2 起拍997315元

标的4号楼1单元28层04户;面积110.56m2 起拍1175253元

保证金(元)

10万元/套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4日17:00

披露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拍卖时间/地点

2024年12月25日10:30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联系方式

1、 项目咨询:李先生13892802112

2、报名咨询:王老师029-88661314;

3、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4年1127-2024年12月6日工作时间9时-17时,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东大道与科源一路十字东南角“沣华熙城项目一期”项目所在地(申请人查看标的时,请提前电话联系13892802112)

4、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jy.cn/。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沣华熙城项目一期”10套房屋所有权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转让年限

已使用0年,剩余70年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拍卖的房产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东大道与科源一路十字东南角“沣华熙城项目”一期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精装修现房,房屋目前为空置

楼盘东侧为在建即将投用的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医院,南侧为已投用的沣东足球公园,西侧为在建的已部分投用的绿地丝路国际中心,北侧为沣东城市广场,距离地铁16线沣东城市广场站700,距离铁路西安西站3.7公里。周边已开学的学校有西咸新区沣东第一小学、沣东新城第一初级中学、西安沣东第一学校。距离阿房宫高速口2.5公里,距离西咸吾悦广场4公里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西安科统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赵艳茹

机构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批准单位名称:

 西安沣东地产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文件名)

 董办会纪要〔2024〕55号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承诺

本次转让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现场拍卖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或按揭贷款均可

买受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重要信息披露

第一条 凡参加公开拍卖的意向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及附件资料,并对自己参加拍卖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公开拍卖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受让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意向竞买人按受让条件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报名单位竞买账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按照交易系统页面显示的银行账号信息,按时足额一次性完成保证金交纳。意向竞买人应2024年12月25日上午10时抵达拍卖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办理领取竞买号牌等入场手续,参加拍卖活动。

第三条 本次拍卖标的为精装修现房,具体情况以标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竞买人须实地查看标的物,一旦报名成功,进入拍卖会现场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已充分了解,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竞买人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转让方、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不因拍卖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承诺对自己竞购该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2、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用途及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等后续手续,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会现场代理机构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付清全额成交价款或支付不低于15%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清全额成交价款或按揭房款到账且网签后8日内办理收房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支付应付款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收房手续,视为买受人违约,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退付。

第五条 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

1、一次性支付方式:买受人须在拍卖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成交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

1)买受人须在拍卖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15%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款(以下简称首付款),并向指定按揭银行提交相关资料办理贷款手续及签订贷款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款即房屋挂牌价,若拍卖成交价超过房屋挂牌价,超过部分属于标的溢价款,溢价款不予办理银行按揭,买受人须在拍卖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溢价款。

第六条 标的移交及产权过户

1、收房手续由转让方、买受人和物业公司在标的物现场进行现状移交,相关手续和费用由买受人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办理并缴纳,买受人需自收房日次日起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

2、标的移交后财产毁损、灭失等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对竞得标的的使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因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处罚或停业等损失,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与转让方、交易中心、代理机构无关。

3、买受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并承担纳税义务,缴纳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大修基金),契税及其他税费的缴纳标准和要求以税务部门的要求为准,转让方、交易中心、代理机构不对税款缴纳进行任何承诺。

4、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付清成交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银行按揭手续且房款到账并缴纳契税等相关税费后,转让方负责配合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第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特别说明: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本次公开拍卖的10套房屋的销售价格已经按照挂牌价进行过网签,若本次拍卖价格高于挂牌价(即:网签价格),买受人须按照网络竞价成交金额支付成交价款,转让方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填写的商品房总价款为挂牌价。

第八条 相关票据的开具

1、成交价款:转让方收到全额成交价款后,向买受人出具两张发票,一张为等同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总价款购房发票,一张为溢价款发票。

2、佣金:代理机构收到佣金后,根据买受人的要求,按照实收金额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第九条 拍卖标的按房屋现状展示及拍卖,竞买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标的现场对标的物现状进行实地查看,同时到政府相关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核查,并慎重选择竞买和出价。在展示期内未到标的现场查看标的,不对项目信息进行核查的,视为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瑕疵与现状。资料中对标的物的描述和相关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其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和交割,竞买人对发布信息有疑问的应当向展示现场工作人员提出咨询,竞买人一旦参与报价则视为对此知悉和接受,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转让方和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接受竞买人以此为由的毁约要求。

第十条 代理服务佣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会结束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按成交价格的3.5%向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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