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C-GYSJ-2022-0020
项目类型: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人: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业院设备招标文件(1#高炉瓦斯灰干法灰密闭运输改造-颗粒物检测系统设备).doc 工业院设备招标文件(1#高炉瓦斯灰干法灰密闭运输改造-颗粒物检测系统设备).doc
1、招标条件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1#高炉瓦斯灰干法灰密闭运输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颗粒物检测系统设备 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1#高炉瓦斯灰干法灰密闭运输改造》。
2.2 建设单位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2.3 建设地点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
2.4 招标范围:
1)供货范围: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所有设备的供货,详见供货清单及技术附件;
2)服务范围: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安装指导、调试、培训,详见招标需求;
2.5供货日期
2022年11月5日前发货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 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在宁钢内具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制造商;
3.3 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4.1 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4.2 进度款支付详见下表:
合同价款支付条件、支付比例、累计止付额度见表。
序号 |
内容 |
设备费 |
1 |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
付到合同额的75%(含税) |
2 |
功能考核合格及工程结算(包括奖惩处罚金额)、资料提交完成 |
付到结算价的90% |
3 |
质保期满(质量保修金)且无质量问题 |
付到结算价的的100% |
合计 |
100% |
4.3 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最长6个月)或电汇。采购方在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上述款项(不包括预付款)。
4.4 提交业主归档资料由供货方负责完成,同时服从采购方的统一管理。
4.5 所供设备的功能考核与业主方对采购方的要求一致。
4.6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双方约定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交工验收之日算起,质保期为1年。
5、招标结果确定原则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最低价采购比价方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10 月21日上午9 时 30 分,以收到标书时间为准,请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半山街道崇光路8幢旁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王女士13666683539。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