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许昌市妇幼保健院“生活垃圾外运”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4.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生活垃圾外运”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规格、数量、要求:详见采购清单
4.项目预算金额:42000元
5.交付地点:许昌市妇幼保健院青芳街院区
6.分包:不允许
7.服务期限:1年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必备)
(一)企业(公司)及法人证明文件
1.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
2.企业(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
3.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截图需盖章)。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8时。
2.地点:许昌市妇幼保健院15楼后勤管理科报名领取。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2日10时。
2.开标地点:许昌市妇幼保健院15楼会议室(许昌市青芳街39号)。
五、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以完整密封送达为准。
六、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医院工作需要。
(二)采购清单到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后勤管理科报名领取(投标人报名需携带“二、投标人资质要求”等材料)。
(三)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具有生活垃圾外运相关经营范围的公司。
2.公司有能力满足医院院对“生活垃圾外运”项目要求的人员、转运车辆(容量4.5立方垃圾集装箱垃圾转运勾臂车)及技术服务。
3.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下规定;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佐证材料)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提供完善的服务方案。
5.提供与其他投标人无串联承诺函。
6.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
7.投标人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七、资金支付: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付款方式:分12个月支付,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最低评标价法。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许昌市妇幼保健院
2.地  址:许昌市青芳街39号
3.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737476701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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