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装备片区生产路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能源汽车装备片区生产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罗庄经济开发区,西起银杏路,东至梧桐路,道路全长 500 米,规划红线宽 26 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 50km/h,为城市次干道。
2、招标范围:新能源汽车装备片区生产路道路建设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包括道路工程、交安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内容为准。施工投资6463639.98元。
3、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建设地点:临沂市罗庄经济开发区。
6、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刑事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01日到2024年10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过时不予受理。
方式:投标申请人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9时00分,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9时00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3、逾期上传或者未在系统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沂罗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付庄街道沂册路与南涑河交汇处路南房德科创园1号楼423室
联系人:邵经理
电 话:0539- 265920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二路与湖北路交汇八块石村委四楼
联系人:黄工
电 话:15762058211
日期: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