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丰县12345热线受理业务整体外包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32.52万元
招标联系人姚忠德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名称:长丰县12345热线受理业务整体外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长丰县12345热线受理业务整体外包

数量:1

单位: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预算金额:4325200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长丰县12345热线受理中心服务座席22个,负责电话接听受理、网络平台工单转办、工单审核反馈、电话回访群众及数据统计工作。由于2024年服务外包协议即将于今年年底到期,为保证12345热线受理中心业务的稳定性和延续性,需启动2025-2026年(2年)12345热线服务外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流程。依据近年来群众诉求量增长趋势,预测今后3年年均诉求量将超15万件,需要工作人员22名(含1名管理人员)。外包服务费用参照2023—2024年费用,2025年—2026年服务外包费用预算432.52万元(216.26万元/年),项目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办公设施、通信费用、软件维护等费用。
长丰县12345热线受理业务整体外包项目,包括12345热线有关软件开发升级、硬件设施维护,通讯电路及电话受理中心人员选用、培训、管理。12345热线电话及网络工单的受理、分派、审核、质检、回访、督办、知识库内容更新、受理数据统计分析等。长丰县12345热线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本项目特殊要求
12345电话受理中心整体服务外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2345热线有关软件开发升级、硬件设施维护,通讯电路及电话受理中心人员选用、培训、管理。12345热线电话及网络工单的受理、分派、审核、质检、回访、督办、知识库内容更新、受理数据统计分析等。长丰县12345热线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长丰县12345热线服务作为合肥市12345热线服务的县级分平台,需要与合肥市12345统一管理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同步数据接入、整合、共享,与市12345热线形成合力,同频共振、提高工作效率。为保障12345热线服务延续不断档,保持与合肥市12345热线的一致性,长丰县12345热线受理业务整体外包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行。
2、供应商的优势
自2008年成立以来,合肥市12345热线中心热线受理业务外包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最新一期政府采购热线服务外包人员共800名,每年外包费用为9576万元。
自2021年以来,长丰县12345热线受理业务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承接,履约情况良好。目前,该公司拥有一定数量熟悉政府部门职责、掌握政策法规、多年从事热线工作的员工,已建立起一整套用人招聘、培训、质检、绩效、回访等管理体系,运营经验丰富。该公司在履约期间经受住了疫情防控期间诉求量爆发式增长的考验(2022年超15万件)。2021年—2023年,长丰县连续3年被评为全市12345热线优秀成员单位(五县市唯一),受到合肥市人民政府通报表彰。
2022年以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为长丰县12345热线受理业务项目架设了用于服务热线的通讯、办公和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并开发了相应的“呼叫系统”等软件。如更换承接运营商,系统历史数据安全、软硬件设备环境重建、管理团队搭建等在变更过程中难以确保无缝对接,可能会对热线的系统稳定以及信息安全造成影响,同时重复建设会造成不必要的财政资金浪费。
3、相关法律、政策及文件
经论证小组论证,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姚忠德     

联系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85号   

联系电话:0551-66688304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路金林     

联系地址:长丰县双墩镇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4楼420室     

联系电话0551-62725070、66660023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陈敏     

联系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电话:0551-6272196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