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文化客厅建设项目一期(含长征文化展示传承馆、工人文化宫)水电安装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ZS-2023-0015 一. 招标条件 汝城县文化客厅建设项目一期(含长征文化展示传承馆、工人文化宫)已由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深圳工程有限公司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满足汝城县文化客厅建设项目一期水电安装工程劳务分包需求,对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汝城县文化客厅建设项目一期水电安装施工等工作内容。 (2)实施周期: 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5月28日止。 (3)其它具体情况详见GZS-2023-0015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中铁广州工程局注册合格劳务企业的单位,在其企业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参与项目投标。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4)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合同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 合同履约率100%;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7)所有入围单位若要承揽本项目工程,必须满足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准入要求方可承建工程项目。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3年2月7日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2023年2月12日 请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23年2月7日上午9时至2023年2月12日上午9时,在鲁班平台劳务频道线上参与投标响应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办理;汇款时须备注“GZS-2023-0015标书费”,电子版银行回单须发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2月27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汝城县文化客厅建设项目一期(含长征文化展示传承馆、工人文化宫)项目经理部,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线下开标需按要求递交密封书面纸质版标书,如未递交,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 招标人: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 开标时间: 2023年2月27日 开标地点: 汝城县文化客厅建设项目一期(含长征文化展示传承馆、工人文化宫)项目部会议室 地址: 汝城县文化客厅建设项目一期(含长征文化展示传承馆、工人文化宫)项目部 邮编: 424100 联系人: 顾金城 电话:18281098012 电子邮件: 347781799@qq.com 开户银行: 长沙银行汝城支行 账户名: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深圳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8100003518910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