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水城酒店提升改造水城酒店提升改造招标公告
金额
995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953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钱先生199510663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9
公告正文
水城酒店提升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城酒店提升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已由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以盐行审投资备【2022】4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城投海盐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水城酒店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城酒店提升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东进中路1号
2.1.2建设规模:盐城水城酒店提升改造项目EPC施工总承包(三十号楼、三十号一楼、三十二号楼),总建筑面积约33000㎡,其中三十号楼建筑面积7892㎡,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高度22.65m;三十一号楼建筑面积16828㎡,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高度15.3m;三十二号楼,建筑面积7892㎡,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高度22.65m,包括内部装饰装修改造、消防工程、室内给排水等。
2.1.3合同估算价:9953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1月1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1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5月10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同时须按照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行业要求,实行专项审查且确保通过审查(如有)。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成1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酒店项目EPC总承包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及专业深化设计)、施工图报审(施工图审查费由招标人支付)、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改造前拆除(不改变结构)、改造、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等)、室内装饰装修、软装部分(家具、窗帘、艺术品、装饰画、灯具等)、石材镜面处理、幕墙装饰、建筑泛光照明、电梯轿厢装修、抗震支架、新增全日制餐厅阳光房、室内标识标牌等导视系统、除甲醛精保洁等相关配套工程及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范围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具体以设计任务书为准。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不能清晰反映建设单位需要的,本次中标单位应先拿出深化方案经建设单位确定同意后进行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
2.2.2手续办理: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中标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国土、住建、市政配套、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白蚁防治;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创建评审(如有)、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除甲醛、精保洁、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的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涉及到应由招标人承担的行政事业收费由中标人代缴,凭发票到招标人处报销。档案整理移交费、绿色建筑设计评审(如有)和保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报价中。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2.2.3施工总承包:施工内容为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改造前拆除(不改变结构)、改造、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等)、室内装饰装修、软装部分(家具、窗帘、艺术品、装饰画、灯具等)、石材镜面处理、幕墙装饰、建筑泛光照明、电梯轿厢装修、抗震支架、新增全日制餐厅阳光房、室内标识标牌等导视系统、除甲醛精保洁等相关配套工程及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范围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4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工程总承包的内容为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3.1.1设计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2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工程施工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具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0年 11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1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2年 8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盐城市外企业与市内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 。(提醒:不得拒绝盐城市外企业与市内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相应造价后的业绩为准)装修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设计负责人自 2019 年1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 2019 年11月1 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以来,具有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总金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相应造价后的业绩为准)装修提升改造工程设计业绩(非工程总承包)。
(3)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自 2019 年1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 2019 年 7月1 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以来,具有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总金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相应造价后的业绩为准)装修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非工程总承包)。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招标人需求及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12月29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 其他
1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城投海盐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水城酒店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融城3号楼2楼 地 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国际东厦1607
邮 编:224000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钱先生
电 话:17352380866 电 话:19951066366
2022年11月28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城酒店提升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已由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以盐行审投资备【2022】4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城投海盐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水城酒店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城酒店提升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东进中路1号
2.1.2建设规模:盐城水城酒店提升改造项目EPC施工总承包(三十号楼、三十号一楼、三十二号楼),总建筑面积约33000㎡,其中三十号楼建筑面积7892㎡,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高度22.65m;三十一号楼建筑面积16828㎡,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高度15.3m;三十二号楼,建筑面积7892㎡,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高度22.65m,包括内部装饰装修改造、消防工程、室内给排水等。
2.1.3合同估算价:9953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1月1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1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5月10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同时须按照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行业要求,实行专项审查且确保通过审查(如有)。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成1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酒店项目EPC总承包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及专业深化设计)、施工图报审(施工图审查费由招标人支付)、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改造前拆除(不改变结构)、改造、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等)、室内装饰装修、软装部分(家具、窗帘、艺术品、装饰画、灯具等)、石材镜面处理、幕墙装饰、建筑泛光照明、电梯轿厢装修、抗震支架、新增全日制餐厅阳光房、室内标识标牌等导视系统、除甲醛精保洁等相关配套工程及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范围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具体以设计任务书为准。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不能清晰反映建设单位需要的,本次中标单位应先拿出深化方案经建设单位确定同意后进行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
2.2.2手续办理: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中标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国土、住建、市政配套、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白蚁防治;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创建评审(如有)、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除甲醛、精保洁、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的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涉及到应由招标人承担的行政事业收费由中标人代缴,凭发票到招标人处报销。档案整理移交费、绿色建筑设计评审(如有)和保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报价中。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2.2.3施工总承包:施工内容为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改造前拆除(不改变结构)、改造、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等)、室内装饰装修、软装部分(家具、窗帘、艺术品、装饰画、灯具等)、石材镜面处理、幕墙装饰、建筑泛光照明、电梯轿厢装修、抗震支架、新增全日制餐厅阳光房、室内标识标牌等导视系统、除甲醛精保洁等相关配套工程及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范围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4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工程总承包的内容为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3.1.1设计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2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工程施工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具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0年 11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1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2年 8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盐城市外企业与市内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 。(提醒:不得拒绝盐城市外企业与市内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相应造价后的业绩为准)装修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设计负责人自 2019 年1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 2019 年11月1 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以来,具有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总金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相应造价后的业绩为准)装修提升改造工程设计业绩(非工程总承包)。
(3)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自 2019 年1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 2019 年 7月1 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以来,具有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总金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相应造价后的业绩为准)装修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非工程总承包)。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招标人需求及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12月29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 其他
1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城投海盐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水城酒店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融城3号楼2楼 地 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国际东厦1607
邮 编:224000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钱先生
电 话:17352380866 电 话:19951066366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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