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台抽蓄500千伏送出工程10千伏配套线路迁改及保供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13.4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zgc(gk)20250210
预算金额113.43万元
招标公司国网浙江天台县供电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瀚凌0576-88666678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10
公告正文
天台抽蓄 500 千伏送出工程 10 千伏配套线路迁改及保供项目 EPC 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ZGC(GK)20250210)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天台抽蓄 500 千伏送出工程 10 千伏配套线路迁改及保供项目 EPC 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13.4313 万元,招标人为国网浙江天台县供 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控制价:1134313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1107774.00 元,设计费 26539.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台抽蓄 500 千伏送出工程 10 千伏配套线路迁改及保供项目 EPC 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台抽蓄 500 千伏送出工程 10 千伏配套线路迁改及保供项目 EPC 工程)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 以上企业资质;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临时执业证书无效)如为联 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在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执业)。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 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各成员单 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必须同时具备本公告 3.1 条要求的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③联合体各方需具 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 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
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①加盖公章的企业介绍信及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 执照(副本);③电监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④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副本);⑤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加盖公章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扫 描件发送至到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邮箱(996439230@qq.com) 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 不收取工本费。未经报名登记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活动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 507 号台州国际商务广场 1 幢(北门)3 楼开标室纸 质文件递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 507 号台州国际商务广场 1 幢(北门)3 楼开标室 七、其他
规模:本工程为天台抽蓄 500 千伏送出工程 10 千伏配套线路迁改及保供项目 EPC 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预算。招标控制价:1134313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1107774.00 元,设计费 26539.00 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成果 报审等所有工作和费用)、施工图预算编制、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保修等服务 以及 10kV 下坝 T836 线 21#-25#杆段线路迁改和 10kV 泳溪 T639 线自家坑支线 1#-10#杆进线 迁移。具体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概算资料。
最高投标限价:1134313 元(招标控制价*1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作 无效标处理。
施工总工期:总工期不超过 90 日历天;
(1)设计期限要求:
a.确定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提交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设计图纸;b.其余设计内容的设计时间另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c.在施工期间,如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需在 10 个日历天内出具变更图纸。d.缺陷责任期内随时配合服务。
(2)施工工期要求:不超过 80 日历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浙江天台县供电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浙江天台县供电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永宁南苑 40 幢 8 号 联 系 人: 陈瀚凌
电 话: 0576-88666678
电子邮件: 99643923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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