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河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
金额
90.87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zb2024013
预算金额90.8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2
公告正文

通河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至四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B2024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通发改发[2023]39号、通发改发[2023]40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改造4个小区、改造面积2.01万平方米、涉及改造户数219户。
2.2 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90.87万元,第二标段:208.52万元,第三标段:78.79万元,第四标段:96.32万元;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总工期155日历天;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建设地点:通河县通河镇内;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定标方法:集体议事+票决定标法
2.8 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第一标段:工程公司南家属楼施工,第二标段:金色家园小区施工,第三标段:检察院家属楼施工,第四标段:移动公司家属楼施工,第五标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项目经理提供本人近三个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在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附缴纳人员明细且人员相关信息且准确完整),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必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29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2日08时30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6.2 开标时间为2024年04月22日08时30分。
6.3 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审方式,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在线上向代理公司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公司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451-57436101。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451-57436101
招 标 人: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通河县通河镇内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代理机构:黑龙江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座1411室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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