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汪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甘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31
公告正文
根据《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风东路小学本校区及广州市第二幼儿园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越发改投批〔2023〕4号)文件批准,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东风东路小学本校区及广州市第二幼儿园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地铁保护监测服务进行公开征集,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东风东路小学本校区及广州市第二幼儿园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地铁保护监测服务
  二、征集人: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20-83520212
  征集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农林街道东风东路756号、三育路10号。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拟建6层的小学教学楼及5层的幼儿园教学楼,含地下层在内的建筑面积共约46344.8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建筑工程;室外地面铺装、照明、管网、海绵城市等配套工程;充电桩建设、信息化设备安装工程等。本项目为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的监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变形测量。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征集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1个标段。
  (二)征集内容:本次征集内容为东风东路小学本校区及广州市第二幼儿园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地铁保护监测服务,具体如下:
  本工程的监测服务主要为地铁安全保护监测及点位埋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底、工前普查、监测方案及论证、隧道监测点、隧道工作基点、隧道测站支架、基准网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网垂直位移监测、隧道结构水平位移监测、隧道结构垂直位移监测、对接广州地铁沟通处理相关事宜,监测总结及结案等。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和监督部门要求及发包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监测方案,并确保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承包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2.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监测方案,经发包人确认需增加《工作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且承包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发包人提供监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监测报告。承包人监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发包人批准后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3.清单中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程量,监督抽检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承包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费用。承包人如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单位,承包人需自行寻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单位合作完成合同监测任务,不得因此而影响项目监测、验收工作开展,否则,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监测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相关行政部门或广州地铁单位要求增加监测工程量,承包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费用。
  4.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邀请评审专家等工作,承包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5.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承包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6.监测开始后,现场负责人按监理单位要求参加工地例会。
  (三)服务期:从承包人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共计11个月)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监测次数符合监测方案、图纸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计划完成时间为2025年5月前,因发包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监测时间顺延。
  (四)最高投标限价:本次征集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50000元,下浮后的中标价为合同暂定价,投标总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清单各个分部分项(含综合单价)报价不高于对应清单各个分部分项(含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为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详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完成本项目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要的直接和间接的一切费用,最终以有权审核部门审核的结算价为准且符合越秀区财政局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本项目合同约定。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 月 27日至5 月 31 日。
  (二)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 5月31 日上午9时00分,截止时间:2024年 5月31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24年5 月 31日上午9时30分。
  八、应征人合格条件
  (一)应征人(若为联合体应征,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应征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其中认证范围包含工程测量或工程监测。
  (三)应征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四)应征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必须为应征集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在职员工。
  (五)应征人已按征集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应征人声明》。
  (六)关于联合体应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征,如应征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应征协议》(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九、资格审查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应征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应征人少于3人时,均为征集失败。征集人分析征集失败原因,修正征集方案,重新组织征集。
  十、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https://www.yuexiu.gov.cn/)公示,公开接受应征人的监督。
  十一、潜在应征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内容有异议的,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电话:020-83520019,联系人:汪工;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s://www.yuexiu.gov.cn/)、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发布。
  十三、其他:
  1.应征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人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应征人须在《应征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十四、特别提示:应征人在本项目征集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征集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征集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6.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征集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 5月27 日
  附件一:
  应征人声明
  本项目征集单位、征集代理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应征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不向征集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征集文件的编写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应征人(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应征协议
  (甲公司名称)、(乙公司名称)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项目应征,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主办方负责与招标人单位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应征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应征申请文件和应征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签订协议书,各自按协议规定负责工作;主办方(甲公司名称)承担(工作范围、内容),占总工作量的  %,联合体成员(乙公司名称)承担(工作范围、内容),占总工作量的   %;
  (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公司名称:(盖公章)                      乙公司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注: 单独应征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东风东路小学本校区及广州市第二幼儿园教学楼改扩建工程检测和监测服务合同20240527.doc
  东风东路小学本校区及广州市第二幼儿园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地铁保护监测服务征集文件2024052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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