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数据局本级十堰市张湾区新型智慧城市低空经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张湾区新型智慧城市低空经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30320250100004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3-2025-00002
3、项目名称:十堰市张湾区新型智慧城市低空经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186(万元)
6、最高限价:4186(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建设张湾区低空经济场景和新型智慧城市配套基础及场景,是十堰市张湾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子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完成张湾区低空融合基础服务(空中路网)、5G低空信号塔、飞控指挥中心、低空飞行RTK定位服务、无人机降落机场、智能无人机驿站、低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无人机跑道、无人机研发中心及组装生产线、无人机展示厅及测试车间、低空经济飞手培训基地、智慧园区管理系统、智慧城市治理无人机低空监控共享、低空载人飞机、停车场系统对接改造等。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5%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2.标的物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是否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 4.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且获得相关证书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约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 录内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且获得相关证书的节能环保产品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和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张湾区数据局本级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街道凯旋大道9号
联系方式:0719-8563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十堰市公园路21号
联系方式:0719-8669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子祯
电 话:0719-856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