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山市弘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家电五金配件400吨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0760-8861138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弘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家电五金配件400吨新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弘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家电五金配件400吨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中山市弘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中山市冠然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4.验收生产概况:中山市弘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家电五金配件400吨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安乐村东海西路38号B栋1楼B区2卡之一(所在地坐标为:东经 113°13'48.653'',北纬 22°43'2.966'')。项目用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家电五金配件的生产,项目实际年产家电五金配件400吨。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项目已设置足够容积的待转移废水的收集暂存设施,且相关收集暂存设施基本符合防渗、防漏、防洪的要求。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熔融、压铸及喷脱模剂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和臭气浓度)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高效气旋喷淋塔(配套除湿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风机引入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风机风量15000m3/h;未被收集的熔融、压铸及喷脱模剂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喷砂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密闭设备收集,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磨边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与产品运输,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做好减振、隔声措施,利用厂房墙体、门窗和厂内建筑物进行阻隔,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金刚砂、废模具等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废脱模剂桶、废机油及废液压油桶、废机油及废液压油、含油抹布、熔融炉渣、高效气旋喷淋塔沉渣、饱和活性炭等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金属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金刚砂、废模具等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脱模剂桶、废机油及废液压油桶、废机油及废液压油、含油抹布、熔融炉渣、高效气旋喷淋塔沉渣、饱和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已编制《中山市弘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计划》,并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10月30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弘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60-88611385
邮箱:327627067@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30日。
中山市弘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

附件1: 弘纳 自主验收专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1.pdf 2.2 MB , 下载次数1
附件2: 弘纳 竣工验收检测报告表.pdf 51.4 MB , 下载次数0
附件3: 弘纳 竣工验收监测数据.pdf 6.8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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