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小柳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标段2招标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fn2021-9-19-7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工157151753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3-10-25
项目编号:JFN2021-9-19-7


项目名称:小柳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标段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结算审计服务费参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的收费标准,基本收费与效益收费的折扣率均不得高于50%,投标人所报折扣率均需一致,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①基本收费:所有送审合同结算审核的基本收费×投标所报折扣率。


②效益收费:按标准计算的效益收费(核增额不计)×投标所报折扣率。


采购需求:小柳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前期费用(环评、设计、勘察等)、工程建安费、其他服务费(监理、项目管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以及涉及本工程的所有费用进行结算审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分等级)。


时间: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5319662@qq.com(备注公司名称+联系电话),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将发送获取文件途径。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镇南河路100号106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分等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4、按以下第(1)种方式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


(1)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2)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参加集中考察或答疑。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点击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镇南河路100号


联系方式:025-58195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空间大数据产业基地B幢4层


联系方式:15715175369


项目联系人:曹工


项目联系:1571517536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