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号安置小区二期地块二、地块四、5号安置小区二期、6号安置小区、7号安置小区幼儿园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897.3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伊滨建招2023-040
预算金额897.3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尚女士136988622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1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号安置小区二期地块二、地块四、5号安置小区二期、6号安置小区、7号安置小区幼儿园配套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伊滨区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开行贷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号安置小区二期地块二、地块四、5号安置小区二期、6号安置小区、7号安置小区幼儿园配套工程
2、招标编号:伊滨建招2023-040
项目编号:伊滨工施招标(2023)0159号
3、项目概况: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号安置小区二期地块二、地块四、5号安置小区二期、6号安置小区、7号安置小区幼儿园配套工程位于洛阳市伊滨区,本项目主要为各安置小区幼儿园室内装饰、室外铺装、绿化及配套安装等工程。
4、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5、资金来源:国开行贷款资金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2号安置小区二期地块二幼儿园配套工程;
二标段:2号安置小区二期地块四幼儿园配套工程;
三标段:5号安置小区二期幼儿园配套工程;
四标段:6号安置小区幼儿园配套工程;
五标段:7号安置小区幼儿园配套工程。
7、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8973144.78元,其中:一标段1470006.63元;二标段1801557.72元;三标段1332637.04元;四标段2217792.18元;五标段2151151.21元。
注: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8、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9、工期:各标段均为40日历天。
10、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满足地方现行的标准和规范。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官方网站网页查询截图为准,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同时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同时是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标段金额大的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2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9时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伊滨区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9676996
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 系 人:尚女士
电    话:13698862269
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1277833
2023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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