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项城市人民法院移动执行办案系统软件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28.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tz-hn2022-02
预算金额33万元
招标公司项城市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杰0394-8690907
中标公司河南捷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8.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AHTZ-HN2022-02
2、采购项目名称:项城市人民法院移动执行办案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2年10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项城市人民法院移动执行办案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
河南捷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8号数码港11层1101室 |
286000 |
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孙全利、吕艳玲、刘振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项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项城市境内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7839406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振兴北路商会大厦502号
联系人:刘杰
电 话:0394-8690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杰
联系方式:0394-8690907
2022年10月24日
- 竞谈文件.pdf竞谈文件.pdf
项城市人民法院移动执行办案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AHTZ-HN2022-02
采购人:项城市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
谈判文件目录
第一章谈判公告……………………………………………………3
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5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0
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22
第一章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项城市人民法院移动执行办案系统软件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周口市庆丰街东段昌建新世界C栋605
室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HTZ-HN2022-02
2、项目名称:项城市人民法院移动执行办案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30000元
最高限价:33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项城市人民法院移动执行办案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 330000 | 33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项城市人民法院移动执行办案系统软件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1个标段
5.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3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
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查询,通过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
查询截屏,查询时间公告后有效)。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
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
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周口市庆丰街东段昌建新世界C栋605室
3.方式:报名时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申
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书和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持
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周口市庆丰街东段昌建新世界C栋605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周口市庆丰街东段昌建新世界C栋605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
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项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项城市境内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7839406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振兴北路商会大厦502号
联系人:刘杰
电话:0394-8690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杰
联系方式:0394-8690907
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系统功能 | 单位 | 数量 |
1 | 通达海移动执行PAD终端软件V1.0 | 基于最高院十四五规划的泛在化要求,结合执行法官外出办案的工作特点,将执行工作延伸到移动专网,为执行人员外出办案提供案件信息、卷宗信息、执行日志、财产查控、案款收取、笔录制作等功能,拓展执行法官的办案空间,丰富办案手段。1、主页提供用户登录页面,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移动执行终端系统。功能主要包括警示提醒、待办事宜和业务功能导航。2、基础功能(1)待办事项需要为用户(院长、庭长、承办人等)提供统一的网上业务流转平台,可实现在移动端进行常用工作流审批工作,主要包括文书审批、期限变更、结案报结、案款发放审批、案款发放延期审批、案款转移审批,其中文书审批以及期限变更可支持直接在移动端发起,另提供我的待办、我的主办、任务监管、任务查询功能等多入口查看工作流。(2)网上消息需支持网上消息发送与接收,同时也提供接口供业务系统自动发送消息。包括:收件箱、发件箱、收藏夹等功能。系统对接内网消息系统,可以通过网上消息接收和处理内部邮件。(3)通讯录提供了法院内部人员通讯信息查询功能,若移动终端有运营商实体SIM卡,可通过点击人员可以进行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消息和邮件的快捷操作。支持通讯人员的选择功能,选择通讯法官之后,可进行发送短信、拨通电话、网上消息等操作。(4)警示提醒支持对超期案件、接近期限案件、长期未结案件的警示提醒功能。3、我的案件 | 套 | 1 |
在我的案件页面中,需要支持按照未结、已结分类展示法官个人承办案件,并由案件入口实现移动业务处理。案件标签包括案件基本信息、电子卷宗、执行主体、财产清单、执行日志、流程节点。支持高级查询功能,实现通过案号、当事人名称、立案日期区间、结案日期区间进行执行案件的搜索查询和办理。(1)基本信息标签展示案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案件的收立案信息、执行依据、执行标的、结案等信息。(2)电子卷宗标签可查看该案件下的电子卷正副卷中的卷宗信息,可在线预览电子卷内容,支持直接打开转化后的PDF文书。需提供文书编辑的功能,用户可将编辑后的文书回传到执行系统。1)文书预览法官点击获取该文书PDF文件并直接在PAD内展示。2)文书签名法官可浏览文书并打开文书直接在文书上进行签名,新签名的文书将另存一份签名稿到电子卷中,可利用此功能实现当事人对文书材料进行签名确认的应用场景。3)文书报批法官可选择需要发起文书审批流程的文书直接发起文书审批流程,院领导相关审批人可通过“我的待办”或首页的“文书审批”功能对文书进行审批。4)文书编辑文书编辑完成之后自动回传至执行系统,并立即可在电子卷宗标签下查看该文书。(3)执行主体标签可浏览该案件下的不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详细信息、证件信息以及代理人信息。(4)财产清单标签可查看改案件下涉及的财产信息,包括网络查控、传统查控发现和反馈的财 |
产信息,另提供财产登记入口,法官可登记常用类型的财产信息。(5)执行日志标签分为手动日志和自动日志,手机端填写的日志能实时回传至内网执行流程节点管理系统,无需事后同步。(6)流程节点标签法官通过移动端待执案件进入个人办理案件时,针对当前案件提供流程节点标签,此标签下可查看该案件办理的流程节点,其中包含节点名称、节点状态、处理人、开始时间、完成时间等信息。(7)关联案件标签法官通过移动端待执案件进入个人办理案件时,针对当前案件提供关联案件标签,此标签下法官可根据当前案件对应的当事人来匹配关联案件的情况,并且对于关联案件,可点击查看关联案件的案件信息、电子卷信息等等。4、个案功能(1)笔录制作支持笔录文书的制作功能,涉及笔录文书模板包括《谈话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2)财产调查法官外出执行时可录入调查内容和调查结果,并可在发现财产时录入该调查关联的财产基本信息。(3)财产登记法官可通过PAD端登记常用财产,涉及的常用财产类型有现金、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土地、其他资金、其他存款。(4)执行线索执行法官在外出办案时可登记执行线索相关信息,并支持实体文件、照片的采集录入和关联。(5)传统查控法官外出执行时登记查封财产相关信息,可关联查封、冻结、扣押、搜查的财产信息并生成格式化文书。5、辅助决策 |
(1)全院案件可根据用户角色权限对领导开通此功能,查看全院执行案件,并可根据一定高级查询条件进行筛选,并查看具体案件的基本信息(包含卷宗、当事人信息);(2)收结存统计本院收结存统计报表,以柱状图、饼状图的方式展示全院当前收结存情况,并且可点击下钻到具体部门查看收结存比例情况。(3)功能使用量统计法官在使用PAD时,后台自动记录功能使用的情况,最终形成报表,可按区间统计使用情况。6、其他功能(1)联络法官与最高院执行公开系统对接,当事人留言后可通过PAD浏览并回复当事人的提问。(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外出法官可通过录入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方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被执行人库中进行检索,查询该当事人失信状态。 | ||||
2 | 平板移动终端 | CPU型号≥高通骁龙™870/海思麒麟990,八核屏幕尺寸≥10.0英寸屏幕类型OLED储容量(ROM)128GB运行内存(RAM)8GB前置摄像头800万,后置摄像头1300万,电池容量7250mAh(典型值)操作系统:HarmonyOS2网络制式:wifi | 27 |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 项目名称 | 项城市人民法院移动执行办案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
2 | 采购内容 | 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
3 | 供货期限 | 3日历天(以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为准) |
4 | 供货地点 | 采购单位指定地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6 | 质量要求 | 合格 |
7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查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截屏,查询时间公告后有效)。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 ||
8 | 投标有效期 | 自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60日历天 |
9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量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壹份) |
10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自行踏勘,采购人给予方便。 |
11 | 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采购人答复时间 |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2天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并提供该内容的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人答复时间: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问题后24小时内进行书面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下发给所有谈判文件的购买人。 |
12 | 谈判保证金 | 免收 |
13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周口市庆丰街东段昌建新世界C栋605室。 |
14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谈判报价表(第次报价)
项目编号 | ||
响应单位 | ||
投标总报价 | ||
项目名称人民币(大写):(小写):供货地点质量供货期限投标有效期其他说明: | ||
说明:1、报价含货款、包装费、运杂费(到现场所需的装卸、运输(含保险费)、现场保管费、二次倒运
费、吊装费等费用)、售后服务、税金、利润等相关费用。
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谈判报价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注:竞争性谈判申请方可根据项目需要自行更改表格。
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为签署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姓名)系,(谈判响应人名称)的法
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此已递交的(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此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谈判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1.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时删除本格式;
2.本格式为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出席开标会议时使用。递
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单独递交一份。
五、声明函
(采购人名称):
鉴于,(谈判响应人名称)(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谈判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
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谈判响应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
合同,自愿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
本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六、服务承诺
响应单位自行编制
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七、谈判响应人资格证明文件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谈判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
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
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谈判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
定给予的处罚。
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九、谈判响应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
(1)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我公司自愿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
采购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
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
废标;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
(十一)擅自或与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
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
同;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
(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
于市场平均价);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
(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设诉材料;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十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诚信行为。
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
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填写采购人名称)的(填写
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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