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北京分公司2023年换电电池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XHTC-HW-2023-0390(第二次)】),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换电电池采购项目。为保证供货质量、交付时间,现需按标准采购6000组48V30Ah电池,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组)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主要技术参数 |
1 |
换电电池 |
48V30Ah |
6000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下单后15日历天内 |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1.2.1招标规模:本次采购总金额预估为1296万元(含税),含税单价1.5(元/Wh),含税总价 2160(元/组)。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6%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年限的,公司成立以来每年财务报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递交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2.1.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1.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换电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等销售业绩,且累计销售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合同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1)框架类合同须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等)、项目订单等。需提供可提现业绩金额的证明材料,及(3)中证明合同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2)单项目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及可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等)及(3)中证明合同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3)能证明合同真实性相关证明材料:结算发票(发票应提供最新开具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发票截图(发票验证截图应提供最新开具的发票验证截图)或验收证明(或甲方盖章证明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4)业绩金额的认定:以合同中金额页所体现金额为准,如框架合同内不体现合同金额,以有效的订单金额为准。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10投标人应满足下单后15日历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1.11投标人应满足投标产品到货验收后3年的保修期。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北京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并具备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应为【2020年1月1日】之后,检测报告中的检测依据应执行【YD/T23441-2011《通信用磷酸铁理电池组第1部分:集成式电池组》】。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时 30分至 2023年05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至本公告指定账户(不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在线缴纳)。支付完成后,将付款凭证发至本项目联系人邮箱:xielingyun@xhtc.com.cn,并在比德平台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线下支付缴纳标书款帐号: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账号:6232593799007155669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投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裕惠大厦A座312,联系人:荆女士,联系电话:18311064431】。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6 电子采购规则:
5.6.1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6.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6.3 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完成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09:00-18:00)。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二次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西金
号裕惠大厦A座 大厦8层810
邮 编:100195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 系 人:张薇、解凌云、荆凌燕
电 话: 010-68468930 电 话:18110023801 15600315017
传 真: / 传 真:010-6390598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xielingyun@xhtc.com.cn
网 址: / 网 址:www.xh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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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