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荣盛盟固利2022-2023年度液冷板招标
液冷板电解铝偏离表操作设备机械检测方法或工艺以及提供的模具工装夹具监视测量装置试验机技术联络单驻点服务体系审核过程审核产品审核外协厂进行检查或审核考核试验中心仓库邻近区域第三方专家驻厂检验质量提升辅导零件材料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现场停线制造设备检具外协厂外协加工产品检测报告监督产品的检验与不合格品处理客户端样本封样检验设备新工艺高分子扩散焊钎焊铆接电器件线束长度胶带绑扎标签位置结构件长度铜排喷粉防护新概念MGL8D改善回复资格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产品包装品质保证及服务物品装箱单质检单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修改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设计权商标权软件加工设计图纸筛选挑拣报关运输仓储误工重工合理的利润市场差价三包赔偿返工费用律师费检验标准组装外协材料相关技术资料电子版设计图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7/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荣盛盟固利2022-2023年度液冷板招标
各位好:
根据公司要求,对2022年-2023年液冷板进行招标,招标单号:MGLWL2022071501,请各位于招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快递邮寄至北京,并在文件袋上注明招标文件,谢谢。
1、 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8月10日。
2、技术对接人:程扬15733250965
3、2022预计年需求量详见报价一览表清单
4、具体招标信息请下载附件查看:招标文件.zip招标文件.zip、技术图纸.zip技术图纸.zip
5、上述标的标书费0.00元/套,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书我司有权直接作废。
投标单位(盖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在本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范围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质量协议
甲方: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产品名称:
一、目的
确保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全部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双方签订
的技术协议、质量协议及甲方的其他质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甲方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的结构、
机能、性能、安全性、节能性、环保性等要求)。
二、术语及定义
2.1客户端:指甲方的客户或甲方产品的终端使用者
2.2直接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停工停
产造成的全部损失、客户索赔等(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直接损失的内容、项目及
范围);
2.3间接损失:是指由直接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
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包括但
不限于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直接损失的内容、项目及范围)。
2.4设备:制造产品所必须的设备、机械、模具、工装、夹具、监视测量装置、试验机等
2.5限度样本:乙方交付的产品,在不影响产品功能的外观项目上存在难以量化或检测而
订立的,经甲乙双方确认并签字的产品实物检验参照限度样品。
2.6书面通知:以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的文件通知。
三、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
3.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及安全、环保、节能等性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3.2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若国家有新标准颁布,自国家新标
准执行之日起,应按新标准执行。
3.3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是由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及图纸,则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
甲方有关企业标准及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正式书面发布的企业标准、技术要求、图纸、
技术联络单、质量通知等,甲方将根据国家的规定和企业的发展择机修订上述标准要求,并提
前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和甲方技术要求中没有规定的项目,乙方应保证
不低于行业水平。
3.4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是由乙方提供技术要求及图纸,则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技术标准、
质量标准必须由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
相关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乙方修订上述标准的,应当提前【3】日书面告知甲方。若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中的某些特性在双方签署的协议中无明确约定,则该部分产品特性必须符合
或高于行业标准。
当乙方提供的产品首次在甲方产品应用时,甲方可以对乙方设计的不完善之处提出书面更
改建议,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书面更改建议履行解释义务并尽力改善产品。
四、质量要求
4.1乙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质量协议》,若双方签订的
《技术协议》、《质量协议》对产品或其中的某项技术性能无明确约定的,由双方进行协商并签
订补充协议。如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该部分产品特性必须符合或高于行业标准。
4.2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质保期为甲方完成验收之日起的(36)个月。
4.3乙方在供货前,由甲方提供样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检
验和试验,并将报告和样品提交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的样品作为批量生产时的标准。(对标,
再细化一下,检验标准认可)
4.4乙方在批量供货时,须对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并将《出厂检验报告》提交甲方。
4.5乙方应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作业指导书和产品入库前的检验指导书,确保质量稳
定,符合甲方要求。
4.6乙方在批量供货过程中,如有生产条件、制造过程、检验条件或包装物流方式等需要
变更时,按照本协议第八项“变更管理”执行。
4.7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要求
乙方应在产品加工过程、交付产品的外包装和最小包装上,明确区分标识生产批次号或日
期号,并采取措施进行切实有效管理。乙方交付的产品标识,应包括符合甲方要求规定的物料
编码及条码编码规则,并确保易于识别、不被遮挡,还包括甲乙双方特殊需求下的单独标识。
4.8质量异常的联络要求
4.8.1产品不符和《技术协议》、《质量协议》或出现其他质量异常时,乙方应立即书面通
知甲方,提供必要的数据和实际情况描述,在【24】小时内给出有效的应对及解决方案。
4.8.2乙方交付的产品在甲方收货、生产及市场流通等所有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
甲方通知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件及其它书面等形式),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组织原因
分析并提出处置措施,并在接到通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反馈甲方。
4.8.3甲方相关部门将按月组织进行供应商质量绩效表现排名,最差的5名供应商将被要
求分析质量状况、通报改进措施及落实情况。乙方质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总或最高管理者必
须按要求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地点由甲方指定(可以是甲方所在地,也可以是在质量较差的
供应商处),会议费用(包括甲方人员的差旅费用)由质量较差的供应商承担。
4.9服务要求
4.9.1如甲方要求进行人员技术培训与指导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安排相关人员到
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开展工作,培训时长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书面确定,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
自行承担。
4.9.2如甲方要求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驻点服务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安排相
应资质人员到达指定地点,乙方服务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生产任务及服务任务。
4.9.3乙方良好的服务行为可以作为酌情减轻处罚或索赔的参考因素,最终决定权在于甲
方。
五、质量保证
5.1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1.2对于乙方交付的产品的重要供应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证明文件,表明乙方自
身已经确认了其产品供应商所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该重要供应
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对乙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评价结果。
5.1.3乙方同意甲方通过审核手段,检查其质量管理方法是否达到甲方的要求。审核可以
是体系审核、过程审核或产品审核。
5.1.4乙方同意甲方在检查、审核或考核时接近乙方所有的操作设备、试验中心、仓库及
邻近区域,并且可以检查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在此情况下,乙方为保证其商业秘密的安全性所
要求实施的适当措施将被甲方接受。
5.1.5甲方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乙方。如果甲方认为应该采取一些纠正措施,乙方应及时拟
订措施计划,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执行(常规为15个工作日内,涉及重大环节整改的由甲方
评估而定),并将改善结果佐证和效果反馈至甲方。
5.1.6对以下两种情况,费用由乙方承担:当派遣人员为甲方管理人员时,其费用为1500
元人民币/人•日;当派遣人员为甲方聘请的第三方专家时,其费用为5000元人民币/人•日;
驻厂检验人员费用为1000元人民币/人•日。
a.新品开发过程APQP各阶段提交产品检查不合格后,需对乙方进行现场复查;
b.因乙方制造过程变异导致交付给甲方的产品试验不合格,对其制造过程的现场审核;或
出现批量、重大的质量问题,甲方安排到乙方现场的驻厂检验和质量提升辅导。
5.1.7乙方应按控制计划进行生产,并在生产过程中按计划进行产品审核、过程审核。
5.1.8乙方指定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及经营的质量负责人,并在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书
面向甲方提交质量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如乙方质量负责人变更时,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
方。
5.1.9乙方保证制造产品使用的零件、材料等物资完全符合该产品质量要求和行业标准,
并有充分的质量保证证明资料。
5.2设备、模具、工装、监视测量装置等的准备及管理
5.2.1乙方准备为制造产品所必须的设备、机械、模具、工装、夹具、监视测量装置、试
验机等(以下称制造设备),要进行例行维护管理工作,以确保产品制造质量的精确度。
5.2.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将乙方制造产品所必须的制造设备精确度管理资料书面
提交给甲方确认。
5.2.3如甲方对乙方提出检具制作要求,乙方应在满足甲方要求的前提下制作检具。并按
要求提交检具检测报告,由甲方验收确认。
5.2.4乙方应按计量器具管理办法对检具进行管理。
5.4产品的外形、运输过程防护等保障
5.4.1乙方交付产品的外形、包装及运输方式等,要采取充分而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产
品在运输周转环节得到有效的质量与安全保障。
5.4.2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决定乙方提供产品的外形、包装数量、包装方法、规格及运输方
法等,乙方若需要在产品交付过程中对上述项目进行变更,需遵守本协议第八项“变更管理”
的要求。
六、产品的检验与不合格品处理
6.1甲方按《技术协议》、《检验标准》要求逐批进行抽样/检验,抽样计划由甲方制定。甲
方以每订单进行批次管理,必要时进行留样。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
锁定风险批次,其中锁定的问题批次包括但不局限于该订单批次,乙方需根据该质量问题进行
分析,将与该订单批次原因相同的订单均锁定,并在【3】日内完成分析整改,因问题批次产
品导致的甲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当问题无法界定时,甲乙双方可以根据甲方留
样产品进行分析和问题判定;甲乙双方根据甲方留样的产品进行分析后仍无法判定时,应当由
甲方推荐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判定,鉴定费用由提出鉴定的一方垫付,最终以第三方检测机
构鉴定结果为准,鉴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甲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2乙方交付产品的性能、质量要求不符合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和《质量协议》时,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更换产品、退货,并立即受理甲方索赔。如果甲方选择更换产品,乙方立
即免费更换产品,交期不予顺延。
6.3质保期内,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15】日
内免费进行退、换货,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若乙方未能在15
日内交付替换品,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九项中“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停线”项目进行处
罚与索赔处理。如同一订单同一质量问题经2次换货仍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乙方须按该订单对
应货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接受甲方对其进行的暂停交付或取消合作等相关措施的决
定。
6.4甲方对乙方来料同意接收并不表示甲方完成产品质量检验,乙方提供的产品在仓储/
制程/客户端等全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经确认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的,因此产生的的全部
责任和损失有乙方承担。
6.5对双方约定由乙方负责的检验项目,乙方必须如实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对于短期
可出检测结果的项目,甲方根据检测结果给予合格与否的判定;对于长周期检测项目,甲方在
入库时不作为判定项,后期若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及因此导致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
承担。
6.6供货过程中出现的因检验方法/环境/测量工具等方面的差异,甲乙双方应充分沟通、
消除误差、达成一致,并书面确定。
6.7为保证甲乙双方检验方法、检验标准的统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检验保证手段进行评
估,必要时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满足测试要求。
6.8当乙方交付的产品经甲方检验为可通过挑选/返工返修处理的次要缺陷时,如甲方在
生产急需的情况下可在通知乙方后,自行挑选/返工返修,挑选/返工返修的工时损耗及重复抽
样的检验工时费用由乙方承担,按如下标准计算:检验人员按¥50元/小时/人;管理人员参
与处置的,按¥100元/小时/人。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当派人进行挑选/返工返修,甲方负责
提供场地,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9当乙方交付的产品发生不合格退货时,乙方应免费进行退换,重复抽样的检验工时费
用由乙方承担,按6.8条约定执行。
6.10当乙方存在隐瞒或混批次(乙方交付的产品实际技术状态与出厂报告状态不符)提
交产品的行为而造成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批次性质量事故,甲方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都由
乙方承担。此外,隐瞒或混批次(乙方交付的产品实际技术状态与出厂报告状态不符)提交产
品的行为第一次发生,甲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处以扣除当批货款15%的处罚,第二次发生则
取消供货资格并加倍处罚。
6.11限度样本封样与管理
6.11.1在乙方交付产品的检验项目中,不能明确量化而需要用感官检查判断的检查项,
双方协商后由乙方作限度样本封样,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进行签字认可。
6.11.2限度样本封样由甲乙双方分别保管,在使用、保管时不能失去其特性。
6.11.3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限度样本封样的有效期限,甲乙双方共同按实际需要及时重新
进行同步确认、更新或改变。任何的单方产生的变更将被视为无效变更。
七、售后质量管理
7.1当发生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的市场投诉并造成损失或甲方重大质量事故
时,乙方应自收到甲方通知(包括书面或电话通知)之日起12小时内响应,与甲方协商整改
措施,并在3日内确定处置方案,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无论采取何种整改或处置方案,乙
方都需协助甲方实施整改,因整改和处置产生的相应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2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的产品在甲方客户端出现生产停线、延期交付
等后果,乙方应自收到甲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电话通知)之日起8小时内响应,与
甲方协商整改措施,并在2日内确定处置方案,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无论采取何种整改或
处置方案,乙方都需协助甲方实施整改,因整改和处置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
的经济及品牌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7.3对于乙方出现以下3种情况,乙方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外,甲方
有权给予乙方5万-50万元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可暂停或取消乙方供货资格。
7.3.1乙方存在假冒伪劣、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等舞弊行为的。
7.3.2乙方没有经甲方确认而擅自自行更改乙方产品的工艺、原材料及其等级或结构的。
7.3.3乙方没有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管理规定或技术要求履行送检义务的或在送检过程
中有欺骗行为的。
八、变更管理
8.1设计、制造、检验条件变更的联络
乙方在产品交付过程做出任何有可能影响到交付产品质量的计划性变动以前,应征得甲方
的批准。因甲方发起的涉及乙方交付产品的变更,需乙方在接到变更需求后,当日内向甲方进
行正式邮件形式报备(包含但不限于乙方的发起部门和对接人、变更原因、具体变更内容、导
入时间和方式等)。特别是乙方准备在下列项目变更时,应立即将相应变更的情况以书面报告
形式提交甲方进行评审,在获得甲方的正式通知认可的邮件或报告后(甲乙任何一方发起的变
更皆需要),启动向甲方所交付产品的实质变更,并按要求做好相应产品外观标识。
8.1.1设计变更
给甲方交货开始后,产品设计变更(含材料变更)时。
8.1.2新造、更新模具
制造产品新造模具时,或使用中改造模具时。
8.1.3材料变更
原材料的制造商和供应商有变更(原材料质量等级不可变更)
8.1.4制造工艺、检验方法与标准变更
产品制造工艺(工程、加工、作业和检查的方法、使用的制造和检验设备等)发生变更时。
8.1.5制造场所、乙方外协厂变更
制造产品的乙方工厂或乙方外协厂变更时(更新外购件时、或加工过程从外协厂转回乙方
工厂时)。
8.1.6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变更
甲方在C样现场评审阶段,对乙方的产品加工过程提前识别并提出要求的关键岗位操作人
员。
8.1.7乙方产品质量保障的质量负责人变更。
8.2变更的认可
甲乙双方由于自身原因有必要对产品实施上述变更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在保障
乙方所交付产品质量水平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协商实行变更。
甲方接收产品变更申请的电子邮箱为:MGLPCNshouli@mgldl.com.cn
8.3变更的记录与样品测试
乙方对交付给甲方产品所做的改动,任何情况下都要取得变更认可证明并做好变更记录文
件管理,并在每次变更时向甲方提交一份;本协议约定或甲方要求的,还须向甲方提供双方协
定数量的变更产品的免费测试样品,由甲方验证认可后,乙方才能启动交付更改后的变更产品;
如果样品没有得到甲方认可,乙方仍需按原生产条件提供产品。
对于乙方未按上述本条款要求,在交付的产品到货前进行变更申请并获得甲方正式认可的,
均将被视为“私自变更”。乙方除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同意接受甲方按“私自变更”
执行的质量处罚。
九、质量处罚与损失赔偿
9.1常规质量处罚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