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原县海城镇武塬村养殖场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海城镇武塬村养殖场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3】1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海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海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猪舍4栋,总建筑面积2240平方米;饲草料库1座,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办公管理房67平方米;场区硬化
1295平方米,配套8米长电动伸缩门1座,7米宽铁艺大门1座;室外配套DN300排水管300米,De160给水管500米,检查井20座,消火栓(含井、
管)670米,电缆660米,变压器(250KVA杆变)1座;新建100立方米化粪池2座,150立方米蓄水池1座,铁丝网围墙580米,铁艺围墙143米。(具体
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海原县海城镇武源村
2.3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建设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31 08:00至2023-08-08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
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8-21 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海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有限公司)
地址:海原县城区地址:银川市长城东路 238 号
邮编:邮编:750001
地址:海原县城区地址:银川市长城东路 238 号
邮编:邮编:750001
联 系 人:李生忠联系人:杨洁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之魏
印庆
电话:18995141511 电话:15909609920
2023 年 07 月 30 日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海城镇武塬村养殖场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3】1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海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海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猪舍4栋,总建筑面积2240平方米;饲草料库1座,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办公管理房67平方米;场区硬化
1295平方米,配套8米长电动伸缩门1座,7米宽铁艺大门1座;室外配套DN300排水管300米,De160给水管500米,检查井20座,消火栓(含井、
管)670米,电缆660米,变压器(250KVA杆变)1座;新建100立方米化粪池2座,150立方米蓄水池1座,铁丝网围墙580米,铁艺围墙143米。(具体
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海原县海城镇武源村
2.3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建设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31 08:00至2023-08-08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
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8-21 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海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有限公司)
地址:海原县城区地址:银川市长城东路 238 号
邮编:邮编:750001
地址:海原县城区地址:银川市长城东路 238 号
邮编:邮编:750001
联 系 人:李生忠联系人:杨洁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之魏
印庆
电话:18995141511 电话:15909609920
2023 年 0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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