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泾县农商银行总行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1.8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zx-cg-2024083
预算金额91.82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1520563262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先生18225925005
中标公司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91.8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泾县农商银行总行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X-CG-2024083
二、项目名称:泾县农商银行总行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芙蓉路268号合肥创新创业园1#C二层216
成交金额:¥9182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双休日除外)
七、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财富南路与贺村路交叉口处、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15205632626、1822592500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财富南路与贺村路交叉口处
联系方式:15205632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8225925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陈鑫
电话: 15205632626、18225925005
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X-CG-2024083
二、项目名称:泾县农商银行总行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芙蓉路268号合肥创新创业园1#C二层216
成交金额:¥9182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农商银行总行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提供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作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双休日除外)
七、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财富南路与贺村路交叉口处、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15205632626、1822592500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财富南路与贺村路交叉口处
联系方式:15205632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8225925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陈鑫
电话: 15205632626、18225925005
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