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菏泽市第六人民医院核心业务数据库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qgc2024100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菏泽市第六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孔先生18653060055
招标代理机构菏泽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代女士1328530414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菏泽市第六人民医院核心业务数据库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qgc20241008
项目名称:菏泽市第六人民医院核心业务数据库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5 日历天内服务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类)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性采购的,供应商必须使用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规定,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及具备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在价格评审时,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时,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
说明:本项计分以供应商提供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
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以及财库[2022]19 号文件的要求,《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6、供应商有前述组合情形的,应累计加分和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重复加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潜在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菏泽市曹县曹州府12号楼二单元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菏泽市曹县曹州府12号楼二单元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报名: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将以下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zqgch@126.com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2)时间: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4日,上午8 时 3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14时 00 分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实行线下开标,参与本项目开标的供应商需到现场参会,供应商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各潜在供应商在开标前未能按照规定时间递交文件,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
3、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2)接收质疑的方式按照法规规定在有效期内提交合格的质疑函(原件扫描件)到hzqgch@126.com,并电话告知:0530-520466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菏泽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址:菏泽市第六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孔先生 18653060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菏泽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牡丹区中华世纪城1-08002
联系方式:代女士132853041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先生
电 话: 18653060055
菏泽市第六人民医院核心业务数据库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qgc20241008
项目名称:菏泽市第六人民医院核心业务数据库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5 日历天内服务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类)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性采购的,供应商必须使用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规定,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及具备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在价格评审时,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时,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
说明:本项计分以供应商提供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
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以及财库[2022]19 号文件的要求,《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6、供应商有前述组合情形的,应累计加分和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重复加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潜在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菏泽市曹县曹州府12号楼二单元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菏泽市曹县曹州府12号楼二单元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报名: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将以下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zqgch@126.com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2)时间: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4日,上午8 时 3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14时 00 分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实行线下开标,参与本项目开标的供应商需到现场参会,供应商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各潜在供应商在开标前未能按照规定时间递交文件,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
3、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2)接收质疑的方式按照法规规定在有效期内提交合格的质疑函(原件扫描件)到hzqgch@126.com,并电话告知:0530-520466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菏泽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址:菏泽市第六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孔先生 18653060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菏泽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牡丹区中华世纪城1-08002
联系方式:代女士132853041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先生
电 话: 1865306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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