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芝罘区公共墓地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定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76.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5567
预算金额176.4万元
招标联系人于洋0535-673665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云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俪洁0535-6750088
中标联系人纪翔
公告正文

芝罘区公共墓地建设项目一期监理芝罘区公共墓地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芝罘区公共墓地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5567
工程地址: 本项目位于烟台市芝罘区世回尧街道办事处,荆子山西麓,通洋路以东,通二路东延线以南,通三路东延线以北。
建设规模: 总用地:49831.88平方米,可建设用地(绿线以内):47965.99平方米,绿线面积1865.8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6300平方米,办公楼3300平方米,业务楼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7019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面积17681平方米,地下骨灰安放间17456平方米,2#地下业务用房1882平方米。(注:最终面积以规划审批文件为准)其中一期地上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7019平方米,景观配套用地约42954平方米。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烟台市建投安和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洋 联系电话: 0535-6736653
招标单位: 烟台市建投安和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洋 联系电话: 0535-6736653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云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俪洁 联系电话: 0535-6750088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9/4 9: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总得分
A ** ** ** ** ** ** ** 87.89
B ** ** ** ** ** ** ** 97.14
C ** ** ** ** ** ** ** 88.07
山东田园牧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0.9 40.6 41.2 38.6 42.4 40.9 45.75 86.65
四、定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764000(元)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应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要求到达合格标准。 建设周期为24个月(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山东圣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1800000(元)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应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要求到达合格标准。 建设周期为24个月(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1800000(元)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应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要求到达合格标准。 建设周期为24个月(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圣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圣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圣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山东田园牧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纪翔 1728000(元) 45.75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4年09月04日14时36分 - 2024年09月07日17时00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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