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张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装备共建共享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zzb-24z04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张北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313-5219855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313-588991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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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装备共建共享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发布时间: 2024-12-05 | ||||||||||||||||||||||||
采购项目编号:
MZZB-24Z040
采购人名称: 张北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采购人联系方式: 0313-5219855 采购人地址 : 张家口市张北县中都大街15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张家口市经开区恒大广场14楼1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3-5889916 项目实施地点 : null null null 采购内容: #detail#A#_@_@A#_@_@9113070205546403XK#_@_@张家口天道商贸有限公司#_@_@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南路107号众志大厦B座六层622号#_@_@无人机#_@_@null#_@_@M30A#_@_@1#_@_@544398#_@_@544398#_@_@null#_@_@#_@_@null#_@_@null#_@_@系留#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0#_@_@91.4#_@_@#filename#中小企业声明函1#_#jpg#_#05fdafa2-9b3d-4099-9751-d5316895b85d@_@中小企业声明函2#_#jpg#_#10212d50-297f-404b-ab41-0ce3a824d6d7@_@招标文件定稿#_#pdf#_#8ad49112-39e9-4207-8d5a-2f65c61e3b79@_@承诺函#_#jpg#_#fdbe7896-eb46-469b-b172-dd68292fd551@_@ 采购公告期: 0001年01月01日
开标地点: null 评标地点: 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传真电话: null 受理质疑电话: null 备注: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大鹏(评标委员会主任)、王文亮、刘丽晨、韩俊瑞、张亮(采购人代表)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 8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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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装备共建共享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
发布时间: 2024-12-05 | ||||||||||||||||||||||||||||||||||||||||||
一、项目编号: MZZB-24Z040 二、项目名称: 张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装备共建共享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李大鹏(评标委员会主任)、王文亮、刘丽晨、韩俊瑞、张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816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张北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 : 张家口市张北县中都大街15号 联系方式: 高主任 0313-5219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张家口市经开区恒大广场14楼13号 联系方式 : 王先生 0313-5889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313-5889916 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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