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后勤生活服务保障性门店运营管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零星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南大政字﹝2021﹞1号)的要求,经后勤保障部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启动后勤生活服务保障性门店运营管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后勤生活服务保障性门店运营管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
二、 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1、项目对象
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生活服务保障性门店运营管理相关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具体内容
(1)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咨询回复及风险提示;
(2)草拟、审查、修改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合同、函件等书面材料;
(3)现场参与本项目的相关会议;
(4)根据商贸服务中心的要求,负责处理本项目相关事宜并提供切实可行的有效解决方案。
3、项目服务期间
自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之日起共计二年。
4、项目报价:
要求总报价控制在10万元以内,超出10万元(含)的作废标处理。
三、 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请有意向的、合法成立且在武汉市内有常设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的律师事务所准备相关报价材料,并于2023年3月28日9:00前交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会堂二楼商贸服务中心办公室。
2、报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人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函;
(5)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近两年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至少两份);
(7)对本项目的完整服务方案;
(8)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成员组成方案;
(9)其他相关材料(格式自拟)。
3、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其中一份为正本,一份为副本,正副本必须在报价文件封面上予以注明,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四、 评审时间及中选单位的确定
1、评审组成员于2023年3月28日9:00在商贸服务中心南湖会堂贵宾室进行综合评审;
2、本次评审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评审组成员将根据报价、业绩、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名,排名第一位的律所作为本项目采购的中选单位。
五、 发布媒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保障部官网
项目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88386143
商贸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2日
一、 项目名称
后勤生活服务保障性门店运营管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
二、 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1、项目对象
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生活服务保障性门店运营管理相关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具体内容
(1)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咨询回复及风险提示;
(2)草拟、审查、修改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合同、函件等书面材料;
(3)现场参与本项目的相关会议;
(4)根据商贸服务中心的要求,负责处理本项目相关事宜并提供切实可行的有效解决方案。
3、项目服务期间
自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之日起共计二年。
4、项目报价:
要求总报价控制在10万元以内,超出10万元(含)的作废标处理。
三、 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请有意向的、合法成立且在武汉市内有常设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的律师事务所准备相关报价材料,并于2023年3月28日9:00前交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会堂二楼商贸服务中心办公室。
2、报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人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函;
(5)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近两年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至少两份);
(7)对本项目的完整服务方案;
(8)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成员组成方案;
(9)其他相关材料(格式自拟)。
3、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其中一份为正本,一份为副本,正副本必须在报价文件封面上予以注明,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四、 评审时间及中选单位的确定
1、评审组成员于2023年3月28日9:00在商贸服务中心南湖会堂贵宾室进行综合评审;
2、本次评审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评审组成员将根据报价、业绩、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名,排名第一位的律所作为本项目采购的中选单位。
五、 发布媒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保障部官网
项目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88386143
商贸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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