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渤海装备江苏钢管公司舟山大陆引水三期项目钢管钢结构外包加工及运输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渤海装备江苏钢管公司
舟山大陆引水三期项目钢管钢结构外包加工及运输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渤海装备江苏钢管公司舟山大陆引水三期项目钢管钢结构外包加工及运输项目(招标编号:BHZB-FW-2023075-1),招标人为华油钢管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舟山大陆引水三期项目暂估5203.843吨钢管的钢结构外包加工及运输。服务期限2023年5月下旬至2023年10月。本次招标钢管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2运输路线:详见标包明细表。
2.3服务期:2023年5月下旬至2023年10月。
2.4付款方式:(二选一)
方式一:货物安全无误送至目的地,业主验收合格后,双方确认工作量一个月内承揽人开具钢管外包对接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自发票挂账之日起30 日内以昆仑银行商业承兑汇票(3个月免息)方式支付完毕;
方式二:货物安全无误送至目的地,业主验收合格后,双方确认工作量一个月内承揽人开具钢管外包对接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自发票挂账之日起90日启动付款程序,30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完毕。
2.5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包。
标包内设行最高含税投标限价(含钢管环焊缝对接费、环焊缝检测费、环焊缝补漆费、对接场地租赁费、钢管短倒费、装船费、船运费、加固、防护、保险、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全部费用)。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标包内各项目报价不允许缺漏项。
钢管环焊缝对接、钢管环焊缝检测、钢管环焊缝补漆单价为综合单价(元/道口),对接场地费按照对接钢管的吨位来报价。包含对接光管到厂的卸车费用、焊接材料费用、焊接设备使用费用、对接场地内的钢管短倒费用、成品钢管短倒到码头的费用等全部费用及13%增值税。
运输投标单价为综合单价(元/吨),包含起运地至到达地运输费用的包干费用单价。报价须包含汽运费、船运费、集港、装船费、加固、防护、保险、9%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全部费用。
标包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标包一:舟山大陆引水三期项目暂估5203.843吨钢管钢结构外包加工及运输,运输方式:船运,船板交货,3天卸船免费,滞船费1万元/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附联合体全体成员营业执照,及各成员拟承担工作内容需具备的资质证书)
3.2场地要求:有独立对接场地以及海运船舶装载码头(需提供相应的场地图片资料)。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并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附联合体全体成员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备同类钢管(钢管直径Ø219-Ø1422㎜)钢结构对接和运输的业绩(以清晰的合同复印件为准)。
3.5诚信要求: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接受 不接受。
3.6.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2 。
3.6.2应满足下列要求:
3.6.2.1联合体中的钢结构加工和运输单位应当分别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对应资质要求。
3.6.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2.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附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扫描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资格审查”-附件1、2、3)
3.6.2.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27日14:00:00 时至2023年5月2日23:59:59 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5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按项目提交4万元(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全部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5.5投标小知识可同时关注微信公众号“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
6、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6.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6.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6.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6.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6.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组织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7、招标服务费
7.1 本项目收取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7.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采购中心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招标服务费。
7.3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按项目缴纳:2万元。全部的招标服务费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7.4招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青县石油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
账 号:13001697236050500562
联行行号:105143200606
备注:(请在备注栏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同时,将招标服务费汇款凭证发送邮箱:93649724@qq.com,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沧州青县东环路102号
项目负责人:申亮
电 话:0317-2577774/15931736273
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发票领取事项10.1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开票信息内容以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注册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10.2标书费统一开电子发票,并通过“51发票平台”发送至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的邮箱地址。
10.3招标服务费开具增值税纸质发票。需邮寄的,请按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发票邮寄的相关信息,发票开具后我方将按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办理到付邮寄业务,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信息填写必须准确,项目招标编号以招标文件封面招标编号“BHZB -…-…”格式内容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邮寄问题,由信息填报人承担相应责任;未进行填报的,视为自行领取,招标中心仅代替保管一年。
10.4招标服务费发票邮寄信息填写链接和二维码:http://ml10nlv0818n5hox.mikecrm.com/bQzPbcl
舟山大陆引水三期项目钢管钢结构外包加工及运输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渤海装备江苏钢管公司舟山大陆引水三期项目钢管钢结构外包加工及运输项目(招标编号:BHZB-FW-2023075-1),招标人为华油钢管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舟山大陆引水三期项目暂估5203.843吨钢管的钢结构外包加工及运输。服务期限2023年5月下旬至2023年10月。本次招标钢管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2运输路线:详见标包明细表。
2.3服务期:2023年5月下旬至2023年10月。
2.4付款方式:(二选一)
方式一:货物安全无误送至目的地,业主验收合格后,双方确认工作量一个月内承揽人开具钢管外包对接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自发票挂账之日起30 日内以昆仑银行商业承兑汇票(3个月免息)方式支付完毕;
方式二:货物安全无误送至目的地,业主验收合格后,双方确认工作量一个月内承揽人开具钢管外包对接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自发票挂账之日起90日启动付款程序,30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完毕。
2.5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包。
标包内设行最高含税投标限价(含钢管环焊缝对接费、环焊缝检测费、环焊缝补漆费、对接场地租赁费、钢管短倒费、装船费、船运费、加固、防护、保险、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全部费用)。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标包内各项目报价不允许缺漏项。
钢管环焊缝对接、钢管环焊缝检测、钢管环焊缝补漆单价为综合单价(元/道口),对接场地费按照对接钢管的吨位来报价。包含对接光管到厂的卸车费用、焊接材料费用、焊接设备使用费用、对接场地内的钢管短倒费用、成品钢管短倒到码头的费用等全部费用及13%增值税。
运输投标单价为综合单价(元/吨),包含起运地至到达地运输费用的包干费用单价。报价须包含汽运费、船运费、集港、装船费、加固、防护、保险、9%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全部费用。
标包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标包一:舟山大陆引水三期项目暂估5203.843吨钢管钢结构外包加工及运输,运输方式:船运,船板交货,3天卸船免费,滞船费1万元/天。
序号 | 项目 | 规格型号 (尺寸) | 计量单位 | 暂估数量 | 运输路线 | 行最高含税投标限价(元/道口、吨) | 备注 |
1 | 钢管环焊缝对接 | φ820×14mm Q235B | 道口 | 1168 | / | 1000 | |
2 | 钢管环焊缝检测 | φ820×14mm Q235B | 道口 | 1168 | / | 150 | |
3 | 钢管环焊缝补漆 | φ820×14mm Q235B | 道口 | 1168 | / | 400 | |
4 | 对接场地费 | φ820×14mm Q235B | 吨 | 5203.843 | / | 30 | |
5 | 防腐钢管运输 | φ820×14mm Q235B | 吨 | 5203.843 | 扬州悦诚防腐厂-钢管钢结构加工现场 | 25 | 单支管子长度为12米左右的1556根,单支管子长度为14米左右的2根 |
6 | 防腐钢管运输 | φ820×14mm Q235B | 吨 | 5203.843 | 钢管加工现场—浙江舟山金塘岛海域指定地点 | 355 | 48米/根,48根/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附联合体全体成员营业执照,及各成员拟承担工作内容需具备的资质证书)
3.2场地要求:有独立对接场地以及海运船舶装载码头(需提供相应的场地图片资料)。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并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附联合体全体成员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备同类钢管(钢管直径Ø219-Ø1422㎜)钢结构对接和运输的业绩(以清晰的合同复印件为准)。
3.5诚信要求: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接受 不接受。
3.6.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2 。
3.6.2应满足下列要求:
3.6.2.1联合体中的钢结构加工和运输单位应当分别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对应资质要求。
3.6.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2.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附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扫描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资格审查”-附件1、2、3)
3.6.2.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27日14:00:00 时至2023年5月2日23:59:59 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5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按项目提交4万元(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全部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5.5投标小知识可同时关注微信公众号“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
6、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6.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6.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6.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6.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6.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组织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7、招标服务费
7.1 本项目收取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7.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采购中心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招标服务费。
7.3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按项目缴纳:2万元。全部的招标服务费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7.4招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青县石油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
账 号:13001697236050500562
联行行号:105143200606
备注:(请在备注栏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同时,将招标服务费汇款凭证发送邮箱:93649724@qq.com,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沧州青县东环路102号
项目负责人:申亮
电 话:0317-2577774/15931736273
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发票领取事项10.1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开票信息内容以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注册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10.2标书费统一开电子发票,并通过“51发票平台”发送至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的邮箱地址。
10.3招标服务费开具增值税纸质发票。需邮寄的,请按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发票邮寄的相关信息,发票开具后我方将按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办理到付邮寄业务,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信息填写必须准确,项目招标编号以招标文件封面招标编号“BHZB -…-…”格式内容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邮寄问题,由信息填报人承担相应责任;未进行填报的,视为自行领取,招标中心仅代替保管一年。
10.4招标服务费发票邮寄信息填写链接和二维码:http://ml10nlv0818n5hox.mikecrm.com/bQzP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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