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中心2022年涉航桥梁桥墩抗撞性能提升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管中心2022年涉航桥梁桥墩抗撞性能提升监理项目已由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以2022年度部门预算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对高管中心2022年涉航桥梁桥墩抗撞性能提升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为切实防范化解船舶碰撞桥梁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2020年,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国铁集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水〔2020〕69号),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执法[2021]1号文),要求对上跨航道桥梁进行防船舶碰撞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加固改造。
通过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提升桥梁防撞能力,规范桥区水域船舶航行秩序,提高航道通航保障能力,保障跨河桥梁安全和船舶航行安全。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GGZX-QLFZ-JL。
(2)招标范围
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桥梁防撞设施施工监理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施工GGZX-QLFZ-2022-SG-1标段宁通管理处7座桥梁、GGZX-QLFZ-2022-SG-2标段通启管理处6座桥梁、GGZX-QLFZ-2022-SG-3标段淮安管理处、机场管理处和南京管理处5座桥梁增设船舶碰撞设施,施工内容包括钢管砼桩防撞墩、钢管桩涂装、橡胶护舷、航道助航和主动预警系统等施工工程进行监理,对所监工程项目实行巡视、旁站监理、中间检验和计量及缺陷责任期服务。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核价及竣工决算审核、配合竣工决算审计、保修服务及附属配套工程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2022年高管中心桥梁防撞设施施工期为5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结束时间具体以工程交工验收、决算时间为准,具体开工时间由招标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决定,在此过程中业主将根据气候、疫情防控、政策调整等情况对工期做相应调整,监理人应遵照执行,超出工期不再做价格调整。
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驻地监理组
本项目按照按二级机构设置,总监办设置在泰州,下设三处驻地办公室,分别为泰州一处,负责宁通管理处7座桥梁监理事宜;南通一处,负责通启管理处6座桥梁监理事宜; 南京一处,负责淮安管理处、机场管理处和南京管理处5座桥梁监理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桥梁工程施工(大桥或特大桥施工)或桥梁防船舶碰撞设施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或其它施工项目中包含桥梁防船舶碰撞设施施工)。
注:上述业绩不含施工内容仅为助航设施施工监理项目(或其它施工项目施工内容仅包含助航设施施工监理)。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b、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交易平台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c、信誉要求
1)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在暂停期限内的;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总监理工程师条件:
(1)资质条件: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持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已上传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料下载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标段(含平台费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
地 址:南京市江苏路60-1号
联 系 人:林峰
电 话:025-83277231
招标代理: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6楼A座
邮 编:210004
联 系 人:丁思宇、顾碧辉
电 话:025-84462888-202、211
传 真:025-84207572
9.其它
9.1申请人如果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预约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5-52853032,具体事宜也可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25-84462888。
9.2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投标人需根据评审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完善企业及人员类似工程业绩的备案。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9.3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9.4若每个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5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仅需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即可。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9.6凡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单位章的,均可采用相应电子签章代替。
9.7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