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卫生被服洗涤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3-JQ05-F1131)
金额
158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05-f1131
预算金额158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卫生被服洗涤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3-JQ05-F113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生被服洗涤
二、项目编号:2023-JQ05-F1131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最高限价:1584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 具备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址相一致的当地政府部门环评批复(提供复印件)。
2.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拥有可查询到的污染物排放登记回执(提供截图)。
3.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洗涤服务相关内容。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18 日至2023年8月24日,工作日上午 8 : 0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
(二)申领地点:通过互联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采购文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7. 严格按要求填写《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No5_caigouzhan@163.com (郝助理:022-84653019)。本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邮件发出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立即联系郝助理,发件后收到自动回复请等待审核结果,每日17:30前收到的报名申请,当日回复审核结果;17:30后收到的报名申请,第二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未按时收到审核结果请联系安助理或项目主责人;公告时限最后一天超过17:30的报名申请不再受理。采购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4小时内,为已报名未通过审核供应商补充资料时间,未及时补齐有效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五)招标文件售价: 免费申领。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 9月8 日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8 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一号开标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同一项目或包次代理人为同一单位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9月8 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采购服务大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问题发至手机)
办公电话: 022-84653078
移动电话: 15122502566
传真:022-8465311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
备注:1、联系人无法接通服务电话:022-84653339。
2、服务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11
移动电话: 1583250287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生被服洗涤
二、项目编号:2023-JQ05-F113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卫生被服洗涤 | 详见具体要求 | 北京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最高限价:1584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 具备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址相一致的当地政府部门环评批复(提供复印件)。
2.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拥有可查询到的污染物排放登记回执(提供截图)。
3.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洗涤服务相关内容。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18 日至2023年8月24日,工作日上午 8 : 0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
(二)申领地点:通过互联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采购文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7. 严格按要求填写《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No5_caigouzhan@163.com (郝助理:022-84653019)。本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邮件发出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立即联系郝助理,发件后收到自动回复请等待审核结果,每日17:30前收到的报名申请,当日回复审核结果;17:30后收到的报名申请,第二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未按时收到审核结果请联系安助理或项目主责人;公告时限最后一天超过17:30的报名申请不再受理。采购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4小时内,为已报名未通过审核供应商补充资料时间,未及时补齐有效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五)招标文件售价: 免费申领。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 9月8 日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8 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一号开标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同一项目或包次代理人为同一单位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9月8 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采购服务大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问题发至手机)
办公电话: 022-84653078
移动电话: 15122502566
传真:022-8465311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
备注:1、联系人无法接通服务电话:022-84653339。
2、服务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11
移动电话: 1583250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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