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东市民政局智慧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丹东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丹东市民政局智慧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民政局智慧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600-00520
项目名称:丹东市民政局智慧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52,500.00
最高限价(元):3,052,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标的名称:丹东市民政局智慧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数量:1套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技术需求:结合目前丹东市民政局现状,以及辽宁省智慧民政的建设内容,避免重复建设,规划建设丹东市民政局数字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大部分:
1.民政数据资源中心建设
打造全市统一的民政数据资源中心,完成市民政所有各级业务数据的汇聚整合,构建民政主数据库、业务汇聚库、主题数据库、共享数据库、非结构化数据库等,并建设配套的基础数据管理系统、民政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数据协同系统等相关信息化系统,统一存储和管理丹东市民政各类信息资源,实现民政数据“一库一表、一数一源”,“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为“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用数据决策”打下基础。
2.应用支撑系统建设
建设支撑全市民政各领域、各层级、各类型应用系统的应用支撑系统,提供民政业务验证子系统、民政业务集成子系统、服务集成子系统、运维管理子系统、统一存储服务子系统、电子档案管理子系统、短信服务子系统、知识库管理子系统,构建标准、共享、复用的技术支撑能力,为智慧民政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资源整合、渠道融合、能力聚合、服务开放等,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保障环境。
3.民政业务系统建设
结合目前丹东市民政局现状,以及辽宁省民政厅智慧民政的建设内容,整个丹东市数字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应用系统规划为: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低收入人口库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区划地名管理信息系统、民政综合统计分析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人事档案管理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软件系统的需求调研、功能开发、系统实施、推广及培训、初步验收等工作(低收入人口库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必须在2022年5月31日前正式投入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6日 10时00分至2022年04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锁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具体投标流程请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等相关规定,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无效,后果自负。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供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
3、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自行远程解密,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 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投标单位请点击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投标单位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5、及时关注当地防疫政策要求,遵守相关规定。所有外省、市来(返)丹人员严格按照我市疫情管控措施及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进行。若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因未满足相关防疫要求而被禁止进入开评审场地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将下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fyzbdl@126.com(电子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文件内容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请致电0415-3195007: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民政局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28号
联系方式: 0415-21704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号-7
联系方式: 0415-3195007
邮箱地址: fyzbdl@126.com
开户行: 大连银行丹东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 779000209000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0415-319500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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