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001〕tgxm〔cs〕202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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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投诉人:牡丹江华秦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镇工农村北街
被投诉人1: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温春镇江南
被投诉人2:黑龙江拓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星河传说二期迪纳公寓B座4栋112门市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230001〕TGXM〔CS〕20220022)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一)SIP 流媒体服务器、网上巡查系统管理平台、高清网络半球摄像机、身份认证服务平台及配套、64、32、16路网络集中存储设备及配套设备均指向海云天品牌。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二)对本项目商务部分要求“★提供货物合法来源证明,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和“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且不仅限于检测报告、官网截图等加盖公章”提出投诉。
(三)对本项目以下参数要求提出投诉:附表一十四:身份采集核验终端4.支持向上级联;省平台身份认证系统将制定标准化数据交换接口,认证服务系统需要完成与省平台的标准对接;5.监测和收集通道终端的运行状态,并上传到省平台标准化考点管理系统的运维监控子系统。
(四)表三详细评审表中商务部分评审因素未量化。
(五)对本项目以下参数要求提出投诉:附表三十三:试卷流转车载硬盘录像机6、定位模块:支持北斗三模定位。
(六)路由器、汇聚交换机、接入交换机等网络设备参数均倾向锐捷品牌。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组织专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审查。
(一)关于投诉事项(一)。根据被投诉人1(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提供的《说明》,能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SIP流媒体服务器、网上巡查系统管理平台、高清网络半球摄像机、身份认证服务平台及配套、64、32、16路网络集中存储设备及配套设备”具体参数要求的生产厂商不足3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二)。经查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评审表商务部分中要求“★提供货物合法来源证明,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和“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且不仅限于检测报告、官网截图等加盖公章”,是为了保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质量,评审标准未要求提供某一级的检测机构、某个检测机构、某部门所属的检测机构,或制定某检测日期的检测报告,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关于投诉事项(三)。经查证,竞争性磋商文件“身份采集核验终端”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与《黑龙江省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技术标准(试行)》中“8.身份认证系统建设技术标准”的要求一致,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四)关于投诉事项(四)。经查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评审表商务部分“安装调试方案”将“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作为评审标准,属于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未对应、未量化的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五)关于投诉事项(五)。根据被投诉人1(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提供的《说明》,能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定位模块:支持GPS/GLONASS/北斗三模定位”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的生产厂商不足3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六)关于投诉事项(六)。根据被投诉人1(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提供的《说明》,能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路由器、汇聚交换机、接入交换机”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的生产厂商不足3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四)(五)(六)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责令被投诉人针对投诉事项成立的问题修改采购文件,并按照修改后的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二)(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或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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