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jjs2017-0451
预算金额3380万元
招标联系人付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15605880156
标书截止时间2017/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17/04/25
公告正文
浦江县金狮湖一期安置房建设工程市政景观项目

浦江县金狮湖一期安置房建设工程市政景观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PJJS2017-04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金狮湖一期安置房建设工程市政景观项目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5]94号文件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金狮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26659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70000平方米,规划绿地率25%,建筑密度为25%,总共由16幢高层住宅和若干两层附属用房组成。景观设计范围内总面积约为55800平方米,其中景观面积约为28000平方米。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绿化工程(土方回填及平整、种植土回填及平整、苗木绿化、排水板、疏水层、过虑层、排透气管以及保修和两年的养护期等)、硬质景观工程(土方开挖及回填、景观造型、围墙、矮墙、岗亭、坡道、花钵、 廊架 、拱券花架、雨棚、树池、门、栏杆、座椅、园区道路、硬质铺装、健身器材、儿童活动场地和设施、垃圾箱、小品、水系、软装以及保修等)、市政工程(土方开挖及回填、水景给排水、雨污水、绿化给排水、消防给水、窨井、检查井、配合自来水开挖及回填、自来水检查井以及保修等)、景观电气工程(土方开挖和回填、配电箱、配管、接线盒、电力电缆、电力电缆头、灯具、送配电装置系统以及保修等)等以及通过合理推断属于市政景观工程的其它工作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建设地点:班班大道以西,恒昌大道以北地块。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预算投资额:约3380万元。
3.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
3.1 1须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
3.2.1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专业工程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701月、02月、03月连续3个月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3.3.2 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2.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符合浦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 其他:(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其它要求详见项目部人员组成表)
3.3.1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3.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如为1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和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否则各专业均须配备1名符合上述专业要求的技术负责人;
3.3.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0425日起至2017424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前查询);
3.3.4 投标人均须对《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作出承诺。
3.3.5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40109时至2017042411时止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出售。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应登录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工程答疑页面上对该工程提疑,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1704131700分。
4.3 招标人将于2017041717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交易席位费500元,辅助评标软件使用费100/次,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整,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704250900分前分别汇至下列指定账户之一:
户名: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1、开户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账户:397467577310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账户:623251146011349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042509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但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江县金狮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班班大道92号 邮 编:322200
联系人:付工 电 话:15858974998
代建人:浙江绿城佳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班班大道18号 邮 编:3222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87288122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343号三楼 邮 编:310004
联 系 人:徐工、金工 电 话:1560588015618958581275
传 真:0571-87922190
2017 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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