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经理0531-865936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德州市齐河县中心河综合治理(引调水)工程-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德州市齐河县中心河综合治理(引调水)工程已经
齐河县水利局以“
齐水[2022]71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齐河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河道清淤扩挖工程、护砌工程、堤防工程、建筑物工程、管理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
监理2标、施工2标、质量检测2标。
本次招标为 3个标段。
监理标: 监理2标
标段内容:
    对德州市齐河县中心河综合治理(引调水)工程施工2标实施全部内容及德州市齐河县中心河综合治理(引调水)工程信息化工程部分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含水保、环保监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7.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8.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10.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工程施工标: 施工2标
标段内容:
    河道清淤扩挖工程、护砌工程、堤防工程、建筑物工程、管理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工程量详见清单、图纸。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6.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7.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9.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10.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2.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3.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质量检测标: 质量检测2标
标段内容:
    对德州市齐河县中心河综合治理(引调水)工程施工2标段施工及德州市齐河县中心河综合治理(引调水)工程信息化工程部分所购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5.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或水利工程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6.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7.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融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2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2质量检测2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工程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5.3施工2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以及发生变更 6 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招标人或其直接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人事、财务及行政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招标清单、设计图纸自行查勘。
6.2本工程均采用电子招标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06-27 17:00:00~2023-07-02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水利项目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前确认参与项目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
8.4招标文件售价:电子标售价0元/标段。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齐河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人:
高经理、张伊宁
联系电话:0534-5336210 联系电话:0531-8659362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swzb84@163.com
地址:德州市齐河县 地址:济南市和平路35号

发布时间:2023-06-25 19: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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