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GZB-NHCG20240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4年纯电动公交客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P9第2.10条 | 1、中标人随货提交车辆的全额购车发票,采购人在货到验收合格上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结算价的30%;使用叁个月后车辆磨合期无重大质量问题,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同结算价60﹪的等额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据金额。 2、整车质量保证期到期采购人确认无异议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同结算价5﹪的等额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据金额。 3、主要部件八年质量保证期到期采购人确认无异议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同结算价5﹪的等额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据金额。中标人可以在整车质量保证期到期后向采购人提供对等金额的银行保函,采购人在收到对等金额的银行保函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5%的主要部件八年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在主要部件八年质保期满后一次结清(不计利息)。 | 1、中标方随货提交车辆的全额购车发票,采购人在货到验收合格上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结算价的30%;叁个月后车辆磨合期无重大质量问题,中标方开具交付车辆合同结算价60﹪的等额收据,采购人在收到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据金额。 2、两年到期后(上牌后开始计算),在剩余质保期内(指主要部件质保期十年或八年)针对合同总价的10%质量保证金可用合法的见索即付银行质量保函替代,中标方须先提交银行保函原件,采购人在收到保函原件后5个工作日支付剩余的合同尾款。 |
2 | 采购文件P76“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 1、乙方随货提交车辆的全额购车发票,甲方在货到验收合格上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结算价的30%;使用叁个月后车辆磨合期无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开具交付车辆合同结算价60﹪的等额收据,甲方在收到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据金额。 2、整车质量保证期到期甲方确认无异议后,乙方开具交付车辆合同结算价5﹪的等额收据,甲方在收到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据金额。 3、主要部件八年质量保证期到期甲方确认无异议后,乙方开具交付车辆合同结算价5﹪的等额收据,甲方在收到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据金额。乙方可以在整车质量保证期到期后向甲方提供对等金额的银行保函,甲方在收到对等金额的银行保函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5%的主要部件八年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在主要部件八年质保期满后一次结清(不计利息)。 | 1、乙方随货提交车辆的全额购车发票,甲方在货到验收合格上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结算价的30%;叁个月后车辆磨合期无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开具交付车辆合同结算价60﹪的等额收据,甲方在收到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据金额。 2、两年到期后(上牌后开始计算),在剩余质保期内(指主要部件质保期十年或八年)针对合同总价的10%质量保证金可用合法的见索即付银行质量保函替代,乙方须先提交银行保函原件,甲方在收到保函原件后5个工作日支付剩余的合同尾款。 |
3 | 采购文件P55“三、标项(子包)三:7米纯电动公路客运车辆技术参数要求”表格 | ★总长*总宽*总高 | 总长*总宽*总高 |
4 | 采购文件P55“三、标项(子包)三:7米纯电动公路客运车辆技术参数要求”表格 | ★整体布局 | 整体布局 |
5 | 采购文件P55“三、标项(子包)三:7米纯电动公路客运车辆技术参数要求”表格 | ★电控系统 | 电控系统 |
6 | 采购文件P55“三、标项(子包)三:7米纯电动公路客运车辆技术参数要求”表格 | ★驱动电机 | 驱动电机 |
7 | 采购文件P55“三、标项(子包)三:7米纯电动公路客运车辆技术参数要求”表格 | ★储能装置/电池参数 | 储能装置/电池参数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后的采购文件请从本公告附件下载。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正学东路58号
联系方式:0574-59955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二路29号三楼
联系方式:0574-83556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全
电 话:0574-83556096
附件信息:
(更正2)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4年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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