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安徽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水利厅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安徽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皖水河长函〔2024〕218号)
1.4招标人:肥西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肥西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AEEGZ00224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EEGZ00224
2.5建设地点:合肥市
2.6建设规模:派河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境内,流域面积585km2,干流全长67km,跨蜀山区、高新区、肥西县、经开区、包河区等5个县区。
安徽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范围包括河湖系统治理、提升管护能力和助力流域区域发展3类建设内容。其中,河湖系统治理类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湖水系连通、河湖堤岸功能完善、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水文化保护传承与挖掘创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环境治理等6个方面建设内容;提升管护能力类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和河湖管护信息化建设2个方面;助力流域区域发展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
2.7合同估算价: 约9400万元
2.8计划工期:工程建设工期为11个月,其中初步设计送审稿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计划施工工期:10个月。
2.9招标范围:本工程总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界定的工程规模、功能、主要建设内容,从合同签订后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工作进行总承包,包括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包括根据项目审批要求编制相关专题报告或专项方案编制)、河湖长制提档升级相关专题研究、设备采购、施工(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等)、试运行、协助法人单位开展的各项验收、工程交付等,并接受项目法人或其委托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管理、审计,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稽查,配合项目后评价等工作。上述设备采购和施工中不包括河湖管护信息化建设。
2.10项目类别: 水利工程EPC总承包
2.11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同时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及施工业绩(设计业绩与施工业绩可分属不同项目),或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类似项目业绩指:
序号 | 类似项目 | 时间要求 |
1 |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概算批复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工作内容包含初步设计阶段。 | 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
2 | 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 完工时间为准 |
3 | 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指:合同范围内初步设计批复概算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总承包项目。 | 完工时间为准 |
注:上述水利工程均不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并承担本项目设计的单位;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联合体成员最多为3家(其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最多为1家,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最多为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最多为1家)。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第3.1款);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满足①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第3.1款),②近 5 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须满足①上述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第3.1款)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5)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网上登录、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26日10:00 。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707982。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 标 人:肥西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中路43号
邮 编:239000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0551-68841135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2楼
邮编:230000
联 系 人:许诺
电 话:0551-65707982
11.3电子交易系统
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4楼
电话: 0551-68841335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8876374605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22840066701626026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肥西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