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粮经作物产业示范项目(一批次)-郫都区2023年度补充耕地和垦造水田项目农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_/_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5 16: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粮经作物产业示范项目(一批次)-郫都区2023年度补充耕地和垦造水田项目农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_/_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市郫都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粮经作物产业示范项目(一批次)-郫都区2023年度补充耕地和垦造水田项目农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 / 标段已由郫都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09-510124-04-01-545759】FGQB-038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郫都区蜀都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成都市郫都区蜀都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郫都区行政审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9-510124-04-01-545759】FGQB-038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_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_。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成都市郫都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粮经作物产业示范项目(一批次)-郫都区2023年度补充耕地和垦造水田项目农资采购;
2.2交货地点:郫都区;
2.3采购内容及规模:流转10000亩农田,建设粮油作物良种试验、培育以及繁育基地1000亩、大棚蔬菜基地3000亩、高产粮食作物示范种植基地6000亩(其中大豆玉米等粮油作物轮作示范基地3000亩、稻渔示范种养基地3000亩),配套进行田形调整、土壤肥力提升以及灌溉系统建设;建设农业良种试验、培育以及繁育中心27360㎡、农业服务中心4640㎡,建设灌溉系统、生产道路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设备等。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6000万元。项目按照计划进度实施第一批次,实施流转约1000亩农田,建设粮油作物轮作示范基地约1000亩,配套进行田形调整、土壤肥力提升以及灌溉系统建设等。计划总投资约4000万元;
2.4供货周期: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第一批次设计范围内农资采购;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采购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须为具有?生产?销售本标段招标项目标的物的资格及能力;
3.1.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 财务要求:?不提供。
3.1.5业绩要求:?近 3 年?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0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农资类采购业绩。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如接受代理商投标, 商品有机肥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 16 日起,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 08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郫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旗大道北段22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郫都区蜀都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5幢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沙南路18号3栋10层1006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28-67150320 电 话:028-85918333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3年 12月15日
注:
(1)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约定为项目审批名称(以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 告批复为准)。
(2)如未划分标段,“ 标段”填写为“ / 标段”,如划分标段,则填写标 段序号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应明确本次招标的详细范围和内容;
(4)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以及招标控制价。
(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但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6)招标人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类似工程业绩中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工程业绩的时限限定在3年之内;类似工程业绩个数不得超过3个。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 体成员数量小于资质类别数量。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 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