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200445177335240329015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3
公告正文



关于为【株洲市第一中学】公开选取【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机构的公告

采购发布时间: 2024-04-01 09:10:52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03 17:30:00





采购项目名称

株洲市第一中学校园改造工程项目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编制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服务采购


委托人名称

株洲市第一中学


区域性评估采购




中介事项名称

造价咨询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编码

4302004451773352403290158


项目规模

投资额(¥1780000.0元)


项目规模说明




服务类型

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


服务时限

总服务期暂定50日历天,具体按照合同约定


服务金额

¥65000.0元至¥84000.0元


金额说明

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预算及工程量清单。 下限值6.5万元(其中各服务专业下限值为:可研编制部分采购下限值1万元,施工图设计部分采购下限值5万元;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部分采购下限值0.5万元)。 上限值8.4万元。


服务内容

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应按要求完成株洲市一中校园改造工程的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株洲市一中校园改造工程包括:1.拆除原校门值班用房及杂物间,新建校门及配套用房面积150 ㎡,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含监控室监控系统),周边路面敷设(含效果图);2.维修改造勇毅楼屋顶,维修屋檐扣板;3.改造明诚楼供配电系统。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二)符合《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入驻供应商。 (三)参与竞价供应商应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备案并取得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建筑专业资信、市政公共工程专业资信、综合资信均可)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 (四)供应商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竞价,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并对本次项目各专项服务履约情况负责),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及以上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竞价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满足其承担的相应工作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竞价。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三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10%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以联合体参与竞价成功的,由牵头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所有服务按合同完成履约后无息退还。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总体要求:该项目的中标单位应按要求完成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服务。全过程设计服务分为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从签订设计合同到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称为全过程设计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服务)。该项目的设计人员除满足规范要求外,全过程设计服务的设计人员必须是中标设计单位的职工,须满足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信息技术行业等对勘察设计工作的规范要求。 1.设计须满足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对勘察设计工作的规范要求。 2.资质要求:设计需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勘察设计费: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预算及工程量清单费用面议。(勘察设计费待项目资金到位后不得超过发改委批复规定支付) 4.勘察设计内容:必要的现场勘察、初步设计。 5.设计服务:设计单位须在该项目施工前3天设立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服务机构,服务机构须设地在1小时内可到达现场,并派驻两名以上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代表必须是参与本项目设计的相关人员,做到半小时应答,1小时内到达业主指定地点提供相应设计服务,在合同签订前业主有权对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服务机构的办公场所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核实。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单位不按要求执行的,按违约处理,业主方有权重新招标或解除合同,并由设计单位承担业主方的损失。 6.设计完成时间:该项目需签订合同后50日内完成,并向业主提交5套完整的设计成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3套编制预算及工程量清单。设计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的,每延误一天扣除设计费800元,延误时间超过3天的业主方有权解除该合同,并由设计单位承担业主方的损失。 7.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应在业主方提出设计变更后3天内完成,重大设计变更需在业主方提出设计变更后15日内完成,并通过原批复单位审查。因设计深度不够导致设计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设计单位自行承担。设计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设计变更的,每延误一天扣除设计费800元,延误时间超过15日的业主方有权解除该合同,并由设计单位承担业主方的损失。 8.设计服务期限:该项目立项前30天至竣工验收完成。 9.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市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1个月内支付设计费。 10.签订合同注意事项:中标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本人在本公司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2日内与选取人协商设计事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的视为中选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业主有权重新在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重新进行选取。为确保设计进度及设计质量,中选人与选取人签订书面合同时,应向选取人提交10%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等法律规定的履约担保方式,完成设计任务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以上部分为设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设计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1.本项目为限额设计,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各中介(可研编制、设计、预算编制)单位要保证在满足相关规范和委托人要求的前提下,确保项目不漏项,如有漏项将按漏项部分金额的10%从合同应支付费用资金内扣除;且发改委估算审减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财评招标上限值审减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否则委托人将按审减超出部分金额的10%从合同应支付费用资金内扣除。


选取中介方式

均价比选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4-03 17:30:00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4-04-07 09:15:00


咨询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电话

13574260968


备注

本项目为限额设计,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各中介(可研编制、设计、预算编制)单位要保证在满足相关规范和委托人要求的前提下,确保项目不漏项,如有漏项将按漏项部分金额的10%从合同应支付费用资金内扣除;且发改委估算审减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财评招标上限值审减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否则委托人将按审减超出部分金额的10%从合同应支付费用资金内扣除。


附件下载


株洲市一中中介服务采购(含联合体)-竞价函.docx


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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