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静脉产业园项目钢结构屋面围护系统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31-2022GC-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新县静脉产业园项目钢结构屋面围护系统工程(二次)(项目名称)已由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审批【2020】10号批复建设,项目业主: 阳新深能侨银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标人为阳新深能侨银环保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先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阳新县陶港镇碧庄村 。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主厂房卸料平台跨、焚烧跨、烟气跨、汽机间屋面钢梁或钢桁架结构、屋面彩钢板、钢天沟;主厂房垃圾坑跨屋面钢桁架、屋面钢骨架轻型钢、钢骨架轻型钢板天沟、附属电动葫芦钢轨道梁;部分墙面(垃圾跨与烟气跨之间的高低跨墙面),钢结构及彩钢板封闭系统;主厂房钢结构屋面的采光板、成品气楼、屋面天沟及屋面孔洞收口等;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静脉产业园项目钢结构屋面围护系统建设(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1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5月。
2.6合同估算价:1100万元;
2.7其他: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确保项目高标准达标投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3 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前五年)至少有一项钢结构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上钢屋盖工程的施工业绩。须附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文件中需清晰体现业绩类型、跨度、规模、业绩内容、签订时间、竣工验收证明(如有)。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所有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陆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提供平台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未提供或查实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
3.8依据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印发的黄政数局发[2021]3号文《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试行)》,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前,应当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并领取CA数字证书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通知》
4.2 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5月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阳新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yxgcjs.hsztbzx.com/login),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6.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阳新深能侨银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陶港镇碧庄村
联 系 人: 唐超
联系电话:15327575205
代理机构(盖章):先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王家墩龙潭大厦A座20层2003
联 系 人:李振祥、何山米
联系电话:18571632596、15527021409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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