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3-510000-99-01-37455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罗老师028-6249660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游老师028-677759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9
公告正文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项目弱电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项目弱电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投资〔2022〕2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发改委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投资〔2022〕25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高饭店村一组;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1192.98平方米;

2.3计划工期:14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所有弱电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含智能化集成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语音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电视系统、自助服务机器人、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查管理系统、入口道闸及门禁系统、停车场综合管理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智能灯光控制系统、车库照明管理系统、公共广播及扩声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入侵报警系统、UPS 系统(弱电系统需单独设置的)、机房工程等系统,不含甲供设备、桥架及支吊架、明暗配管、预留预埋、市电电源系统、防火防水封堵、防火隔板;

2.5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18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1月09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新城国际广场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罗老师

 电    话: 028-6249660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 218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游老师

 电    话: 028-6777596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2月1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3-510000-99-01-374557

相关资料下载:

  1.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项目弱电工程的招标文件.z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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