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a0000019300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方帅帅18892091198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2
公告正文

二公局七公司藤县工业园区创投二期项目

道路标识牌询价采购文件

 

 

 

 

 

 

 

 

招标编号:FA00000193000

项目名称: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藤县工业园区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创投中心工程(含东西两侧道路)项目经理部

O二  


第一章 道路标识牌物资采购询价函

1、项目简介

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创投中心工程内的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功能用房,东西两侧道路等工程,具体如下:

综合服务中心:用地面积26258.6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656.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058.5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4597.89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480辆,其中地下停车391辆,地上停车89辆。非机动车停车位746辆。总户数346户。

配套功能用房有:1栋7层产业工人技能教育楼;1栋4层园区医疗诊所;10栋8层产业工人培训之家和1层地下停车库。

东西两侧配套道路:西侧配套道路为城市支路,路幅宽12m,设计起终点桩号XK0+027~XK0+345.666,路线长度318.666m。东侧配套道路为城市支路,路幅宽12m,设计起终点桩号DK0+020~DK0+335.373,路线长度315.373m;两条道路总长634.039m。

现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藤县工业园区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创投中心工程(含东西两侧道路)项目(以下简称“我项”)计划对道路标识牌物资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进行报价。

2、采购内容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人行横道标志

□60×60cm,单柱双面式,玻璃钢板

12

6+9A+6中空玻璃

2

残疾人专用设施标志

□60×60cm,单柱双面式,玻璃钢板

12

6+9A+6中空玻璃

3

减速让行标志

△70cm,单柱式,玻璃钢板

2

 

4

直右标志

Φ60×0.5cm,单柱式,玻璃钢板

1

 

5

限制速度标志

Φ60×0.5cm,单柱式,玻璃钢板

4

 

6

禁止车辆停放标志

Φ60×0.5cm,单柱式,玻璃钢板

4

 

7

交叉路口指路标志

□210×180cm,单悬臂式,铝合金板

6

 

8

责任标志牌

□60×80×0.5cm,单柱式,玻璃钢板

2

 

9

单柱式竖杆

φ76×5×4350mm,Q235钢

14

 

9

单柱式竖杆

φ76×5×3630mm,Q235钢

14

 

10

单悬臂式支撑杆

φ273×12×7050mm,Q235钢

6

单悬臂式指路标志杆

11

道口标柱

圆柱φ8×120cm,玻璃钢

4

 

合计数量:

 

81

 

报价要求: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车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资质的厂家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价采购文件的下载网站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为:http://ec.ccccltd.cn/PMS/

4.2报价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5010716:002025011016:00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的形式。

5.2网上递交:递交时间:2025011016:002025011216:00之前通过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的供应商门户登陆后上传递交。

5.3上述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报价人。

6. 联系方式

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藤县工业园区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创投中心工程(含东西两侧道路)项目经理部

   址: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藤县工业园区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创投中心工程(含东西两侧道路)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方帅帅

联系电话:18892091198

监督机构: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纪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771-5822235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1.物资情况描述表

名称

道路标识牌

规格型号

见第一章采购内容

暂定数量

见第一章采购内容

交货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藤州镇

交货期

暂定2025年01月至2025年12月

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60天内按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银行转账等付款方式支付当期材料应付金额的70% ,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到材料应付金额的90%,经工程审计确定后30天内支付到材料应付金额的100%。(不计利息)

 

2.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其他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3.报价

3.1 报价人应按第四章报价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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